興業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關于本次交易符合《關于加強證券公司在投資銀行
類業務中聘請第三方等廉潔從業風險防控的意見》
(資料圖)
相關規定的核查意見
興業證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興業證券”或“本獨立財務顧問”)作
為武漢長江通信產業集團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長江通信”或“上市公司”)
發行股份購買資產并募集配套資金暨關聯交易的(以下簡稱“本次交易”)的獨
立財務顧問,按照中國證監會《關于加強證券公司在投資銀行類業務中聘請第三
方等廉潔從業風險防控的意見》的規定,就獨立財務顧問及上市公司在本次交易
中各類直接或間接有償聘請第三方機構或個人(以下簡稱“第三方”)的行為進
行核查并發表如下意見:
一、獨立財務顧問不存在各類直接或間接有償聘請第三方的行為
經核查,本獨立財務顧問在本次交易中不存在各類直接或間接有償聘請第三
方的行為。
二、上市公司有償聘請第三方等相關行為的核查
長江通信分別聘請興業證券、上海市錦天城律師事務所、立信會計師事務所
(特殊普通合伙)、上海東洲資產評估有限公司、深圳大象投資顧問有限公司作
為本次交易的獨立財務顧問、法律顧問、審計機構、評估機構和募投項目咨詢服
務顧問。
長江通信除上述聘請的證券公司和證券服務機構外,不存在其他直接或間接
有償聘請第三方機構的行為。
三、獨立財務顧問的核查意見
經核查,本獨立財務顧問認為:本次交易中,本獨立財務顧問不存在直接或
間接有償聘請第三方的行為,長江通信除聘請獨立財務顧問、律師事務所、會計
師事務所、資產評估機構和募投項目咨詢服務顧問以外,不存在直接或間接有償
聘請其他第三方的行為,符合《關于加強證券公司在投資銀行類業務中聘請第三
方等廉潔從業風險防控的意見》的相關規定。
(以下無正文)
(本頁無正文,為《興業證券股份有限公司關于本次交易符合<關于加強證
券公司在投資銀行類業務中聘請第三方等廉潔從業風險防控的意見>相關規定的
核查意見》之簽章頁)
獨立財務顧問主辦人:
陳 全 齊 明
興業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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