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安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相關資料圖)
關于北京安博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部分超募資金永久補充流動資金的核查意見
華安證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華安證券”或“保薦機構”)作為北京安
博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安博通”或“公司”)首次公開發行股票并在
科創板上市持續督導的保薦機構,根據《證券發行上市保薦業務管理辦法》
《上市
公司監管指引第 2 號—上市公司募集資金管理和使用的監管要求(2022 年修訂)》
《上海證券交易所科創板股票上市規則》
《科創板上市公司持續監管辦法(試行)》
《上海證券交易所科創板上市公司自律監管指引第 1 號—規范運作》等有關法律
法規和規范性文件的要求,就安博通擬使用部分超募資金永久補充流動資金的事
項進行了審慎核查,核查情況如下:
一、募集資金基本情況
根據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以下簡稱“中國證監會”)于 2019 年 8 月 16
日出具的《關于同意北京安博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開發行股票注冊的批復》
(證監許可[2019]1513 號),公司獲準向社會公開發行人民幣普通股 1,279.50 萬
股,每股發行價格為人民幣 56.88 元。公司共募集資金總額為人民幣 72,777.96
萬元,扣除總發行費用人民幣 5,730.38 萬元(不含稅)后,募集資金凈額為
伙)審驗并出具了大信驗字[2019]第 27-00006 號《驗資報告》。
為規范公司募集資金管理,保護投資者權益,公司對首次公開發行股票募集
資金采取了專戶存儲制度,設立了募集資金專項賬戶。募集資金到賬后,已全部
存放于募集資金專項賬戶內。
二、募集資金投資項目情況
根據《北京安博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開發行股票并在科創板上市招股
說明書》
(以下簡稱“《招股說明書》”),公司首次公開發行股票募集資金投資項目
及募集資金使用計劃如下:
單位:萬元
序號 項目名稱 項目總投資 擬投入募集資金
合計 29,774.00 29,774.00
公司首次公開發行股票募集資金凈額為 67,047.58 萬元,其中,超募資金為
三、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資金永久補充流動資金的計劃
(一)前次超募資金永久補充流動資金情況
第十三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關于使用部分超募資金永久補充流動資金的議案》,
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資金共計人民幣 1 億元用于永久補充流動資金。2019 年 12
月 3 日,公司召開 2019 年第五次臨時股東大會審議并通過此項議案。具體情況請
參見公司于 2019 年 11 月 15 日在上海證券交易所網站(www.sse.com.cn)披露的
《關于使用部分超募資金永久補充流動資金的公告》(2019-003)。
十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關于使用部分超募資金永久補充流動資金的議案》,同意
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資金共計人民幣 1 億元用于永久補充流動資金。2021 年 10 月
參見公司于 2021 年 9 月 18 日在上海證券交易所網站(www.sse.com.cn)披露的
《關于使用部分超募資金永久補充流動資金的公告》(2021-021)。
(二)本次使用超募資金永久補充流動資金的計劃
為了提高募集資金使用效率,以股東利益最大化為原則,根據《上海證券交
易所科創板股票上市規則》
《上市公司監管指引第 2 號—上市公司募集資金管理和
使用的監管要求(2022 年修訂)》
《上海證券交易所科創板上市公司自律監管指引
第 1 號—規范運作》等法律、法規及規范性文件的要求,結合公司實際生產經營
需求及財務情況,在保證募投項目進展及募集資金需求前提下,擬使用 1 億元超
募資金永久補充公司流動資金,主要用于公司主營業務相關支出。
本次使用超募資金永久性補充流動資金 1 億元,占超募資金總額的比例為
募資金總額的 30%,未違反中國證監會、上海證券交易所關于上市公司募集資金
使用的有關規定。
四、相關說明及承諾
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資金永久補充流動資金,符合公司實際經營發展的需要,
符合公司和全體股東的利益。本次超募資金永久補充流動資金不存在改變募集資
金用途、影響募投項目正常進行的情形,符合法律法規的相關規定。
公司承諾:每十二個月內累計使用超募資金用于補充流動資金的金額將不超
過超募資金總額的 30%;本次使用超募資金永久補充流動資金不會影響募投項目
建設的資金需求,在補充流動資金后的十二個月內不進行高風險投資以及為他人
提供財務資助。
五、履行的審議程序
(一)董事會、監事會審議情況
公司于 2022 年 10 月 26 日召開第二屆董事會第二十四次會議、第二屆監事會
第二十一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關于使用部分超募資金永久補充流動資金的議案》,
同意公司使用人民幣 1 億元超募資金永久補充流動資金,獨立董事對該事項發表
了明確同意的獨立意見。該議案尚需提交公司股東大會審議通過后方可實施。
(二)獨立董事意見
公司獨立董事認為:
的需要,提高募集資金使用效率,提升公司盈利能力,因此本次使用超募資金永
久性補充流動資金是合理必要的,符合公司實際經營及戰略發展需要,符合全體
股東利益。超募資金的使用沒有與募集資金投資項目計劃相抵觸,不影響募集資
金項目的正常進行,不存在變相改變募集資金投向的情況。
公司募集資金管理和使用的監管要求(2022 年修訂)》
《上海證券交易所科創板股
票上市規則》等法律、法規及規范性文件的規定。
因此,我們同意本次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資金 1 億元永久補充流動資金事項。
(三)監事會意見
公司監事會認為:根據《上市公司監管指引第 2 號——上市公司募集資金管
理和使用的監管要求(2022 年修訂)》、《上海證券交易所科創板股票上市規則》
等相關法律、法規和規范性文件的規定,在保證募集資金項目建設資金需求的前
提下,公司擬使用部分超募資金 1 億元永久補充流動資金,滿足公司經營發展的
需要,有利于提高公司盈利能力,符合公司全體股東的利益。
因此,監事會同意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資金 1 億元永久補充流動資金。
六、保薦機構核查意見
經核查,保薦機構認為: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資金永久補充流動資金的事項已經公司董事會、監事
會審議通過,獨立董事發表了明確的同意意見,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尚需提
交公司股東大會審議。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資金永久補充流動資金的事項符合
《上市公司監管指引第 2 號—上市公司募集資金管理和使用的監管要求(2022 年
修訂)》《上海證券交易所科創板上市公司自律監管指引第 1 號—規范運作》等相
關法律、法規文件及公司《募集資金管理制度》的相關規定,不存在改變募集資
金用途和損害股東利益的情形,有利于提高募集資金的使用效率,進一步提升公
司盈利能力,符合公司和全體股東的利益。
綜上,保薦機構對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資金永久補充流動資金的事項無異
議。
(以下無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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