捷邦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獨立董事關于第一屆董事會第十九次會議
(資料圖)
相關事項的獨立意見
根據《公司章程》《獨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關規章制度的有關規定,我們
作為捷邦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的獨立董事,本著對公司、
全體股東及投資者負責的態度,參加了公司第一屆董事會第十九次會議,并對相
關議案進行了認真審議,現發表獨立意見如下:
一、關于《關于使用募集資金置換預先投入募投項目及已支付發行費用的自
籌資金的議案》的獨立意見
經核查,我們認為:公司本次募集資金置換的時間距募集資金到賬時間未超
過 6 個月,天職國際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出具專項鑒證報告,并且
公司已履行相應的決策程序,本次募集資金置換不影響募投項目的正常進行,不
存在改變或變相改變募集資金投向、用途及損害股東利益的情形,符合《深圳證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監管指引第 2 號——創業板上市公司規范運作》《上市公
司監管指引第 2 號——上市公司募集資金管理和使用的監管要求》等法律法規、
規范性文件的相關規定,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資金置換預先投入募投項目及已支付
發行費用的自籌資金。
二、關于《關于使用募集資金補充流動資金的議案》的獨立意見
經核查,我們認為: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資金補充流動資金,有利于公司的持
續快速發展,符合招股說明書中披露的募集資金用途,不影響募集資金投資計劃
的正常進行,不存在變相改變募集資金用途的情形,亦不存在損害公司和全體股
東,尤其是中小股東利益的情形,且已履行了必要的審批程序。因此,我們一致
同意該議案。
(以下無正文)
(本頁無正文,為《捷邦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獨立董事關于第一屆董事會第十
九次會議相關事項的獨立意見》之簽字頁)
獨立董事:
胡 甦 李真圣 羅書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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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 獨立董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