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券代碼:601727 證券簡稱:上海電氣 編號:臨 2022-069
上海電氣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相關資料圖)
關于簽署《金融服務框架協議》
暨 2023-2025 年度金融服務關聯交易額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會及全體董事保證本公告內容不存在任何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
者重大遺漏,并對其內容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承擔法律責任。
重要內容提示:
? 上海電氣集團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下屬控股子
公司上海電氣集團財務有限責任公司(以下簡稱“財務公司”)
與上海電氣控股集團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電氣控股”)簽署
《金融服務框架協議》暨開展 2023-2025 年度金融服務關聯
交易事項需提交公司股東大會審議。
? 本次財務公司與電氣控股簽署《金融服務框架協議》暨關聯
交易事項符合財務公司經營和發展需要,不會損害公司和中
小股東的利益,亦不影響公司的獨立性。
一、日常關聯交易基本情況
(一)日常關聯交易情況
公司預計 2023-2025 年度上海電氣控股集團有限公司(以下簡稱
“電氣控股”
)及其下屬子公司在財務公司的存款服務關聯交易每日
最高余額上限為人民幣 150 億元;2023-2025 年度電氣控股及其下屬
子公司在財務公司的貸款及貼現服務關聯交易每日最高余額上限為
人民幣 150 億元;2023-2025 年度電氣控股及其下屬子公司在財務公
司的中間業務收費關聯交易額度不超過每年人民幣 2000 萬元。
(二)關聯交易的審議程序
團財務有限責任公司與上海電氣控股集團有限公司簽署<金融服務框
架協議>暨 2023-2025 年度金融服務關聯交易額度的議案》,該議案已
經公司獨立董事事前認可,同意遞交公司董事會審議。公司關聯董事
冷偉青女士、劉平先生、朱兆開先生回避表決,其他出席本次會議的
董事均同意本議案。表決結果:5 票同意,0 票反對,0 票棄權。
公司獨立董事發表獨立意見如下:我們對本議案進行了審閱,未
發現存在違反規定以及損害公司和中小股東利益的情況。財務公司是
經中國銀行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批準成立的非銀行金融機構,在其經
營范圍內為電氣控股提供金融服務符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財
務公司與電氣控股簽署《金融服務框架協議》并開展相關交易,符合
財務公司經營發展需要,也有利于提高公司資金管理水平和使用效率。
金融服務定價遵循公平合理的原則,不存在損害公司和股東,特別是
中小股東利益的情形。在審議本議案時,關聯董事冷偉青女士、劉平
先生、朱兆開先生回避表決,其他出席本次會議的董事均對該議案表
決同意。會議審議、表決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規、公司股票上市地
證券交易所的規則以及公司章程的有關規定。
本次財務公司與電氣控股簽署《金融服務框架協議》暨關聯交易
事項需提交公司股東大會審議,電氣控股及其一致行動人將在公司股
東大會上對相關議案回避表決。
(三)前次日常關聯交易的預計和執行情況
單位:人民幣億元
關聯交易類 預計金額
關聯人 2020年度 2021年度 2022年度
別 與實際發
實際每日 生金額差
預計每 實際每 預計每 實際每 預計每
最高結余 異較大的
日結余 日最高 日結余 日最高 日結余
(1-9 原因
上限 結余 上限 結余 上限
月)
部分電氣
控股下屬
子公司每
存款 電氣控股 75 69.69 75 70.33 75 69.42
日結余峰
及其下屬
值低于預
子公司
期
貸款及貼現 75 73.89 75 74.13 75 74.00 不適用
(四)本次日常關聯交易預計金額和類別
單位:人民幣億元
關聯交易類 實際發生 預計每日 預計每日 預計每日
關聯人 發生每日
別 每日最高 結余金額 結余金額 結余金額
最高結余
結余金額 上限 上限 上限
金額
存款 電氣控股及其 70.33 69.42 150 150 150
下屬子公司
貸款及貼現 74.13 74.00 150 150 150
關聯交易類
關聯人 實際費用 9月實際 預計費用 預計費用 預計費用
別
收入 費用收入 收入上限 收入上限 收入上限
電氣控股及其
中間業務 0.03 0.02 0.20 0.20 0.20
下屬子公司
本次預計金額與上年實際發生金額差異較大的原因:
財務公司業務規劃和資金情況,財務公司將增加對電氣控股及其下屬
子公司的存款歸集,通過發揮集團內司庫功能,提高資金運作效率,
并將資金配置至收益率更高的貸款及存放同業業務,獲得額外的利差
收入。存款服務的預計每日結余金額上限基于電氣控股及其下屬子公
司預計將進一步提高其于財務公司的存款集中度的計劃,考慮了電氣
控股未來三年潛在的大額資金流入需求,亦考慮了電氣控股及其下屬
子公司的存款流入峰值情況。
根據財務公司業務規劃和資金情況,財務公司將拓展對電氣控股及其
下屬子公司的貸款及貼現服務業務,有效調配財務資源,提升財務公
司資金回報率,從而增加利息收入。貸款及貼現服務的預計每日結余
金額上限基于財務公司對電氣控股及其下屬子公司信貸需求的了解
以及財務公司自身良好的資金流動性。財務公司已制定充分有效的風
險評估和控制措施,確保在增加貸款業務、提高利息收入的同時,有
效控制相關風險。
過往年度財務公司向電氣控股及其下屬子公司提供的中間業務規模
較小,經過多年的能力建設和業務開拓,財務公司金融服務能力不斷
提升,財務公司計劃未來三年開展更多顧問服務、代理等業務,從而
向電氣控股及其下屬子公司提供更多樣性的金融服務。
二、關聯人介紹和關聯關系
(一)關聯人的基本情況
公司名稱 上海電氣控股集團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 1985年1月14日
注冊地址 上海市黃浦區四川中路110號
主要辦公地址 上海市黃浦區四川中路149號
法定代表人 冷偉青
注冊資本 人民幣1,084,936.6萬元
統一社會信用代
碼
企業類型 有限責任公司(國有獨資)
控股股東 上海市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持股100%
許可項目:第二類醫療器械生產;第三類醫療器械生產;第
三類醫療器械經營;貨物進出口;技術進出口。(依法須經
批準的項目,經相關部門批準后方可開展經營活動,具體經
營項目以相關部門批準文件或許可證件為準)一般項目:電
力工程項目總承包、設備總成套或分交,對外承包勞務,實
業投資,機電產品及相關行業的設備制造銷售,為國內和出
主要經營范圍
口項目提供有關技術咨詢及培訓,市國資委授權范圍內的國
有資產經營與管理,國內貿易(除專項規定),設計、制作、
代理發布各類廣告;第一類醫療器械生產;第一類醫療器械
銷售;第二類醫療器械銷售;醫療設備租賃;工程和技術研
究和試驗發展;軟件開發;機械設備研發。(除依法須經批
準的項目外,憑營業執照依法自主開展經營活動)
經營期限 1998年5月28日至無固定期限
電氣控股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財務數據如下:
單位:人民幣萬元
項目
(未經審計) (經審計)
資產總額 38,319,626.26 38,155,572.11
負債總額 27,913,156.89 27,618,321.73
凈資產 10,406,469.37 10,537,250.38
資產負債率 72.84% 72.38%
項目
(未經審計) (經審計)
營業總收入 6,848,959.49 16,349,525.62
凈利潤 -81,202.29 -1,330,388.48
上述電氣控股 2021 年度財務數據已經天職國際會計師事務所審
計。
(二)與公司的關聯關系
電氣控股為公司控股股東,構成公司關聯人。
(三)前期同類關聯交易的執行情況和履約能力
電氣控股及其下屬子公司在財務公司開展的金融業務均按合同
約定執行,未曾發生任何違約事件。
三、
《金融服務框架協議》主要內容
財務公司與電氣控股于 2022 年 10 月 19 日簽署了《金融服務框
架協議》,主要內容如下:
(一)金融服務的內容
(1)電氣控股及其下屬子公司在財務公司開立存款賬戶,并本
著存取自由的原則,將資金存入在財務公司開立的存款賬戶,存款形
式可以是活期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協定存款等。
(2)電氣控股及其下屬子公司在財務公司的每日最高存款余額
(含利息)合計不高于人民幣 150 億元或等值外幣。
(3)本存款業務服務期限為 2023 年 1 月 1 日至 2025 年 12 月
(1)在符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的前提下,財務公司根據電氣控
股及其下屬子公司的經營和發展需要向電氣控股及其下屬子公司提
供貸款及票據貼現業務服務。
(2)財務公司向電氣控股及其下屬子公司提供的每日最高未償
還貸款及票據貼現業務余額(含利息)合計不超過人民幣 150 億元或
等值外幣。
(3)本貸款業務服務期限為 2023 年 1 月 1 日至 2025 年 12 月
(1)在符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的前提下,財務公司根據電氣控
股及其下屬子公司的經營和發展需要向電氣控股及其下屬子公司提
供包括但不限于代理類業務、外匯類業務、票據承兌業務、線上清算
業務、咨詢顧問類業務等中間業務服務。
(2)財務公司向電氣控股及其下屬子公司提供的中間業務服務
所收取的費用每年度累計不超過人民幣 2000 萬元或等值外幣。
(3)本中間業務服務期限為 2023 年 1 月 1 日至 2025 年 12 月
(二)交易原則、定價政策、依據
定的條款和條件的基礎上就具體事項簽訂相應的具體實施合同(包括
但不限于借款合同、存款協議、咨詢服務協議)(以下簡稱“具體協
議”)。
國銀保監會”
)核準的經營范圍的前提下,財務公司同意按本協議向
電氣控股及其下屬子公司提供存款業務、貸款及票據貼現業務、中間
業務等金融服務業務,并參考中國人民銀行公布的同期同類存款利率
向電氣控股及其下屬子公司支付相應存款利息;參考中國人民銀行授
權全國銀行間同業拆借中心公布的貸款市場報價利率向電氣控股及
其下屬子公司收取相應貸款利息;參考一般商業市場水平及/或第三
方金融機構同類同期中間業務的收費價格向電氣控股及其下屬子公
司收取中間業務服務費用。
(三)風險評估和控制措施
規范運作,保證資本充足率、流動性比例等主要監管指標符合《企業
集團財務公司管理辦法》的規定。
易風險處置方案》,有效防范、及時控制和化解財務公司與電氣控股
開展的金融業務風險。
其提供貸款及貼現服務:
(1)符合上海電氣的整體發展戰略;
(2)與財務公司有結算往來,有良好的業務合作關系;
(3)具備良好的融資能力和償債意愿,無不良信用記錄;
應按照財務公司業務開展程序要求,先評級授信,后辦理具體業務。
財務公司必須按照制定的業務審批權限,對各項業務進行審批。
應嚴格對電氣控股及其下屬子公司的評級資質、經營管理等實際狀況
展開全面審核。
程中,應落實好各項審批要求,確保業務滿足辦理條件。在貸款及貼
現業務辦理后,應按照要求,定期對貸款及貼現業務進行跟蹤和管理,
確保資金回收。
何債權、股權變動、經營或財務情況惡化、歇業、解散、停業整頓、
清算、破產、重整、和解、整頓或類似法律程序,或其全部或重要部
分財產被占有、查封、凍結、扣押、執行、征收、沒收或被指定受托
人、接收人或類似人員接管,或被采取其他類似措施時,財務公司有
權提前收回相關貸款。
(四)協議期限和生效條件
應當在不少于 3 個月前送達另一方。
滿之前三個月發出書面通知而續期。但若公司股票上市地上市規則及
相關規定、監管機構意見,對本協議內容提出意見或要求,或為了遵
守任何規定,雙方同意按照公司股票上市地上市規則及相關規定、監
管機構意見,對本協議有關條款作出相應的修改。
守公司股票上市地上市規則及相關規定為先決條件。
該年度金融業務每日最高余額,雙方同意公司根據公司股票上市地上
市規則及相關規定履行申請提高該年度的每日最高余額的相關程序。
在未履行完畢相關程序前,雙方保證有關交易限于該年度金融業務每
日最高余額內。
立,經公司股東大會審議通過后,將于 2023 年 1 月 1 日生效。
四、定價準則
(一)存款服務
財務公司就電氣控股及其下屬子公司存款所定的利率受刊載于
央行網站的人民銀行相關指引及法規限制。財務公司將參考央行不時
厘定的相關存款利率以及中國主要商業銀行厘定的利率設定利率。現
時財務公司向電氣控股及其下屬子公司提供的人民幣存款年利率介
乎 0.35%至 2.31%(視乎存款金額及期限而定,活期存款為 0.35%、
六個月期定期存款為 1.75%-1.95%、一年期定期存款為 2.1%-2.25%、
二年期定期存款為 2.31%及協議存款為 1.38%-1.5985%)
(“現時存款
利率”
),乃參考于二零一五年十月二十四日由央行厘定的更新后之現
行利率,并符合市場利率,亦會根據央行對利率的規定和要求進行調
整。財務公司厘定的活期存款及協議存款年利率為央行基準利率之
利率之 110%-150%。現時存款利率并非固定不變,亦可進行調整。財
務公司將考慮吸收每筆存款時的存款規模、存款期限、存款時點及財
務公司的資金需求,倘上述因素有利于財務公司,則提供高于央行所
設定基準利率的利率。基于(i)財務公司所提供的利率在中國主要商業
銀行提供存款利率的范圍內;及(ii)財務公司對所有類型客戶應用上
述相同考慮因素,并無向電氣控股及其下屬子公司提供任何優惠待遇,
董事認為,提供高于央行所設基準利率的利率屬公平合理。
公司采納以下程序以確保上文披露之定價準則已獲遵守:(1)財
務公司的財務部門將每月檢查中國主要商業銀行發布的存款利率及
審查財務公司提供予電氣控股及其下屬子公司的利率;(2) 財務公司
將召開總經理辦公會厘定及調整擬提供的存款利率;及(3) 公司審核
委員會將每季度審閱財務公司及電氣控股及其下屬子公司之間的存
款服務。
財務公司一般每季度向電氣控股及其下屬子公司支付存款(定期
存款除外)利息,而定期存款利息一般在存款到期時支付予電氣控股
及其下屬子公司。
(二)貸款及貼現服務
財務公司就電氣控股及其下屬子公司的所有貸款服務厘定的利
率受刊載于央行網站的央行相關指引及法規規限。財務公司以全國銀
行間同業拆借中心公布的貸款市場報價利率為基準厘定相關貸款利
率。現時財務公司向電氣控股及其下屬子公司提供的人民幣貸款年利
率介乎 3.1%至 4.1%(一年期及以下為 3.1%-4.1%,一年期以上至三
年期為 3.1%-4.1%)
,符合市場利率,亦會根據央行對于相關貸款利率
的規定和要求進行不時的調整。
與市場上主要的商業銀行一樣,財務公司于考慮包括央行對各類
貸款的基準利率、貸款市場報價利率、客戶的信用狀況及可用于貸款
的資金金額等主要因素后,向不同客戶厘定不同貸款利率。與此同時,
在厘定電氣控股及其下屬子公司適用的貸款利率前,財務公司亦參考
由電氣控股及其下屬子公司自市場上主要的商業銀行獲取的貸款利
率。財務公司會以電氣控股及其下屬子公司與其主要商業銀行訂立的
貸款協議的利率作為參考,從而確保財務公司提供的貸款利率不低于
其他商業銀行所提供者。
公司采納以下程序以確保上文披露之定價準則已獲遵守:(1) 電
氣控股及其下屬子公司之融資總額及相關條款將由財務公司信貸審
批委員會審查及審批;(2)授予電氣控股及其下屬子公司的每項貸款
將由財務公司高級管理人員審批及(3) 公司審核委員會將每季度審
閱財務公司及電氣控股及其下屬子公司之間的貸款服務。公司與電氣
控股及其下屬子公司之間不存在將參與包括審批貸款期限在內的貸
款服務的審查及審批的共同董事。
財務公司一般每季度向電氣控股及其下屬子公司收取貸款利息。
(三)中間業務服務
財務公司就電氣控股及其下屬子公司的中間業務服務厘定的手
續費受刊載于央行、銀保監會、發改委網站的央行、銀保監會、發改
委相關指引及法規規限。財務公司參考一般商業市場水平及/或第三
方金融機構同類同期中間業務的收費價格向電氣控股及其下屬子公
司收取中間業務服務費用。
財務公司提供的中間業務主要包含代理類業務、外匯類業務、票
據承兌業務、在線清算業務、咨詢顧問類業務等。現時財務公司提供
的代理類業務收費指導價格為年費率不低于 0.1%;外匯類業務收費
指導價格為采用在市場平盤價的基礎上采用成本加成的原則計算得
出客戶結算價;票據承兌業務收費指導價格為按匯票票面金額萬分之
五;在線清算業務收費指導價格為按財務公司實際墊付的金額收取或
參照合同約定執行;咨詢顧問類業務以財務公司日平均人力成本和承
接項目投入的時間長短為基礎,分項目類型按合同規定收取。財務公
司中間業務手續費符合市場手續費費率,亦會根據央行、銀保監會、
發改委對于服務收費的規定和要求進行不時的調整。
五、關聯交易目的和對公司的影響
通過向電氣控股及其下屬子公司提供存款服務,財務公司可以對
電氣控股及其下屬子公司的存款歸集,通過發揮集團內司庫功能,提
高資金運作效率,并將資金配置至收益率更高的貸款及存放同業業務,
可為財務公司提供額外的利差收入。財務公司向電氣控股及其下屬子
公司提供的存款利率符合中國人民銀行不時頒布的利率政策,不會損
害公司和中小股東的利益,亦不影響公司的獨立性。
作為集團的資金集中管理平臺,為有效利用財務公司流動資金及
更有效調配財務資源,在優先滿足公司及其下屬子公司的信貸需求的
基礎上,財務公司通過向電氣控股及其下屬子公司提供貸款及貼現服
務,提升資金回報率,從而增加財務公司利息收入。財務公司向電氣
控股及其下屬子公司提供的貸款及貼現利率符合中國人民銀行不時
頒布的利率政策,不會損害公司和中小股東的利益,亦不影響公司的
獨立性。
財務公司提供的中間業務服務主要包括代理類業務、外匯類業務、
票據承兌業務、線上清算業務、咨詢顧問類業務等。財務公司向電氣
控股及其下屬子公司提供中間業務服務,有利于財務公司提升金融服
務能力,增加財務公司收入。財務公司參考一般商業市場水平及/或第
三方金融機構同類同期中間業務的收費價格向電氣控股及其下屬子
公司收取中間業務服務費用,不會損害公司和中小股東的利益,亦不
影響公司的獨立性。
綜上,財務公司與電氣控股開展上述金融服務關聯交易均為財務
公司經營發展需要,符合正常商業條款及公平原則并在框架協議及相
關具體交易協議的基礎上進行,交易條件及定價公允,不存在損害公
司和股東利益的情形。公司主營業務收入、利潤并不依賴上述日常關
聯交易;上述日常關聯交易不會對公司持續經營能力或獨立性造成影
響。
特此公告。
上海電氣集團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二〇二二年十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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