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券代碼:603040 證券簡稱:新坐標 公告編號:2022-036
杭州新坐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資料圖片)
關于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授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會及全體董事保證本公告內容不存在任何虛假記載、誤導性陳
述或者重大遺漏,并對其內容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承擔個別及連帶責任。
重要內容提示:
? 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日:2022 年 10 月 17 日
? 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數量:152.10 萬股
杭州新坐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新坐標”)于 2022 年
審議并通過了《關于向激勵對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議案》,確定 2022 年 10 月 17
日為授予日,同意向 119 名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以下簡稱“本激勵計
劃”)的激勵對象授予共計 152.10 萬股限制性股票,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限制性股票授予情況
(一)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已履行的決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況
《關于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草案)>及其摘要的議案》等相關事
項的議案,公司獨立董事對此發表了同意的獨立意見,認為本次激勵計劃有利于
公司的持續健康發展,不會損害公司及全體股東的利益。公司獨立董事戴國駿就
票權。上海市錦天城律師事務所出具了《關于杭州新坐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草案)的法律意見書》。2022 年 9 月 23 日,公司召開
了第四屆監事會第十一次會議,會議審議通過了《關于<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
激勵計劃(草案)>及其摘要的議案》《關于核查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
劃的激勵對象名單的議案》等議案,公司監事會認為,公司《激勵計劃(草案)》
及其摘要的內容符合《公司法》
《證券法》
《管理辦法》等相關法律、法規和規范
性文件的有關規定,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的激勵對象合法、有效。
名與職務進行公示,公示期自 2022 年 9 月 24 日起至 2022 年 10 月 4 日止,共計
勵計劃的激勵對象名單進行了核查,并于 2022 年 10 月 11 日在上海證券交易所
網站(www.sse.com.cn)
(以下簡稱“上交所網站”)、
《證券時報》上披露了《新
坐標監事會關于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激勵對象名單的公示情況說明
及核查意見》(公告編號:2022-032)。
了《關于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草案)>及其摘要的議案》及其相
關事項的議案,公司實施本次激勵計劃獲得股東大會批準,董事會被授權在激勵
對象符合條件時向激勵對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辦理授予限制性股票所必需的全
部事宜。公司于 2022 年 10 月 18 日在上交所網站、
《證券時報》上披露了《新坐
標關于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內幕信息知情人買賣公司股票情況的自
查報告》
(公告編號:2022-033)。
監事會第十二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關于向激勵對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議案》,
同意以 2022 年 10 月 17 日為授予日,以 8.57 元/股的價格向符合授予條件的 119
名激勵對象授予 152.10 萬股限制性股票。公司獨立董事對此發表了同意的獨立
意見,監事會對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勵對象名單進行了核實。上海市錦天城
律師事務所出具了《關于杭州新坐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勵
計劃授予相關事宜的法律意見書》。
(二)董事會關于符合授予條件的說明
根據《上市公司股權激勵管理辦法》
(以下簡稱“《管理辦法》”)的有關規定,
公司董事會認為本激勵計劃的授予條件均已滿足,確定授予日為 2022 年 10 月
(1)最近一個會計年度財務會計報告被注冊會計師出具否定意見或者無法
表示意見的審計報告;
(2)最近一個會計年度財務報告內部控制被注冊會計師出具否定意見或無
法表示意見的審計報告;
(3)上市后最近 36 個月內出現過未按法律法規、公司章程、公開承諾進行
利潤分配的情形;
(4)法律法規規定不得實行股權激勵的;
(5)中國證監會認定的其他情形。
(1)最近 12 個月內被證券交易所認定為不適當人選;
(2)最近 12 個月內被中國證監會及其派出機構認定為不適當人選;
(3)最近 12 個月內因重大違法違規行為被中國證監會及其派出機構行政處
罰或者采取市場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規定的不得擔任公司董事、高級管理人員情形的;
(5)法律法規規定不得參與上市公司股權激勵的;
(6)中國證監會認定的其他情形。
(三)權益授予的具體情況
本激勵計劃的有效期為自限制性股票授予之日起至激勵對象獲授的所有限
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或回購注銷完畢之日止,最長不超過 36 個月。
本激勵計劃授予的限制性股票限售期分別為自授予之日起 12 個月、24 個
月。激勵對象根據本激勵計劃獲授的限制性股票在解除限售前不得轉讓、用于擔
保或償還債務。在解除限售期,公司為滿足解除限售條件的激勵對象辦理解除限
售事宜,未滿足解除限售條件的激勵對象持有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回購注銷。
授予的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安排如下:
解除限售安排 解除限售時間 解除限售比例
自授予日起 12 個月后的首個交易日起至授予日
第一次解除限售期 50%
起 24 個月內的最后一個交易日當日止
自授予日起 24 個月后的首個交易日起至授予日
第二次解除限售期 50%
起 36 個月內的最后一個交易日當日止
姓名 獲授的限制性股 占授予限制性股 占目前總股本
職務
票數量(萬股) 票總數的比例 的比例
姚國興 董事、副總經理 3.00 1.9724% 0.0224%
任海軍 董事、研發總監 2.40 1.5779% 0.0179%
楊志軍 副總經理 3.00 1.9724% 0.0224%
副總經理、
鄭曉玲 3.00 1.9724% 0.0224%
董事會秘書
楊琦蘋 財務總監 3.00 1.9724% 0.0224%
公司中層管理人員、關鍵人才及
董事會認為需要激勵的其他人 137.70 90.5450% 1.0277%
員(共 114 人)
合計 152.10 100.0000% 1.1352%
注:以上表格中的相關比例數值按照四舍五入,保留小數點后四位。
二、關于本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名單與股東大會審議通過的激勵計劃是否
存在差異的說明
本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名單與股東大會審議通過的激勵計劃不存在差異。
三、獨立董事意見
獨立董事認真審查了公司董事會提交的《關于向激勵對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
議案》,基于獨立判斷立場,發表如下獨立意見:
《管理辦法》及本激勵計劃中關于授予日的相關規定,同時本次授予也符合公司
本激勵計劃中關于激勵對象獲授限制性股票條件的規定。
激勵計劃的情形,公司具備實施本激勵計劃的主體資格。
綜上,同意以 2022 年 10 月 17 日為授予日,以 8.57 元/股的授予價格向共
四、監事會對激勵對象名單核實的情況
根據《管理辦法》和《公司章程》的規定,公司監事會結合公示情況對激勵
對象人員名單進行了核查,具體詳見公司于 2022 年 10 月 11 日在上交所披露的
《新坐標監事會關于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激勵對象名單的公示情況
說明及核查意見》
(公告編號:2022-032)。監事會認為,列入本激勵計劃的激勵
對象均符合相關法律、法規及規范性文件所規定的條件,符合《激勵計劃》規定
的激勵對象條件,其作為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勵對象的主體資格合法、有效。
件進行了核查,認為本次被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勵對象與公司 2022 年第一次臨
時股東大會批準的名單相符,激勵對象均具備《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
法規和規范性文件規定的任職資格,不存在不得成為激勵對象的情形,公司本激
勵計劃授予條件已經成就,同意董事會確定以 2022 年 10 月 17 日為授予日,以
五、激勵對象為董事、高級管理人員的,在限制性股票授予日前 6 個月賣
出公司股份情況的說明。
經公司核查,參與本激勵計劃的董事、高級管理人員在授予日前 6 個月內,
均不存有買賣公司股票的情況。
六、權益授予后對公司財務狀況的影響
公司以授予日公司股票收盤價確定限制性股票的公允價值,并最終確認本計
劃的股份支付費用,該等費用將在本計劃的實施過程中按照解除限售比例進行分
期確認。由本激勵計劃產生的激勵成本將在經常性損益中列支。
公司授予日為 2022 年 10 月 17 日,授予日股票收盤價為 17.10 元/股,根據
中國會計準則要求,預計本激勵計劃所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對各期會計成本的影響
如下表所示:
授予的限制性股票(萬 限制性股票成本 2022 年 2023 年 2024 年
股) (萬元) (萬元) (萬元) (萬元)
說明:
解鎖的情況;
師事務所出具的年度審計報告為準。
本激勵計劃的激勵成本將在各項成本費用中列支。公司以目前情況估計,在
不考慮本激勵計劃對公司業績的刺激作用情況下,本激勵計劃費用的攤銷對有效
期內各年凈利潤有所影響,但影響程度不大。考慮本激勵計劃對公司發展產生的
正向作用,由此激發管理團隊的積極性,提高經營效率,激勵計劃帶來的公司業
績提升將高于因其帶來的費用增加。
七、法律意見書的結論性意見
上海市錦天城律師事務所認為:新坐標本次激勵計劃授予相關事項已經取得
必要的批準和授權,公司與激勵對象均未發生不得授予權益的情況,授予條件已
成就。授予的授予日、激勵對象、授予數量及授予價格的確定符合《公司法》
《證
券法》
《管理辦法》及公司《激勵計劃(草案)》的相關規定,合法、有效。公司
已履行了現階段關于授予相關事項的信息披露義務,并應根據相關法律法規的要
求繼續履行相應的信息披露義務。
八、上網公告附件
性股票激勵計劃授予相關事宜的法律意見書;
性股票的獨立意見;
特此公告
杭州新坐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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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 激勵計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