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券代碼:002405 證券簡稱:四維圖新 公告編號:2022-077
(資料圖)
北京四維圖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關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
第一個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條件成就的公告
特別提示:
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個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條件已成就,滿足解除限
售 條 件 的 激 勵 對 象 共 計 729 人 , 可 解 除 限 售 的 限 制 性 股 票 數 量
票數量為 35,802,281 股,占公司總股本的 1.50%。
前,公司將發布相關提示性公告,敬請投資者注意。
北京四維圖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于 2022 年
制性股票激勵計劃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個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條
件成就的議案》。董事會認為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首次授
予限制性股票第一個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條件已成就。公司 729 名激勵
對象在第一個解除限售期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數量為 40,876,800
股。根據公司 2021 年第一次臨時股東大會對董事會的授權,同意按照
相關規定辦理解除限售相關事宜。現將有關情況公告如下:
一、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及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已履行的
相關程序
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草案)及其摘要>的議案》、《關于
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實施考核管理辦法>的議案》、《關
于提請股東大會授權董事會辦理股權激勵相關事宜的議案》,公司獨立
董事發表了獨立意見。
次授予激勵對象名單》,并于 2021 年 7 月 10 日在公司內部 OA 系統對
激勵對象姓名及職務進行了公示。公司于 2021 年 7 月 20 日披露了《監
事會關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激勵名單審核意見及公示情況的
說明》。
案)公開披露前 6 個月內(即 2021 年 1 月 8 日至 2021 年 7 月 9 日)買
賣公司股票的情況進行了自查,
并于 2021 年 7 月 24 日披露了《關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激勵對象及內幕信息知情人買賣公司股票情況
的自查報告》。
過了《關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草案)及其摘要>的議案》、
《關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實施考核管理辦法>的議案》、
《關于提請股東大會授權董事會辦理股權激勵相關事宜的議案》。
會第八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關于調整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授予
權益數量的議案》、《關于向激勵對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議案》。
公司獨立董事發表了獨立意見。
計 10579.20 萬股限制性股票登記工作,上市日為 2021 年 10 月 20 日。
事會第十二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關于回購注銷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勵
計劃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議案》,同意對離職已不符合激勵條件的原激勵
對象共計 24 人已獲授但尚未解鎖的限制性股票共計 278 萬股進行回購
注銷。《關于回購注銷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部分限制性股票的
議案》已經公司 2022 年 5 月 24 日召開的 2021 年度股東大會審議通過。
監事會第十六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關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首
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個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條件成就的議案》。公司
二、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個解除
限售期解除限售條件成就的說明
(一)限售期即將屆滿
根據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草案)》的相關規定,本
激勵計劃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限售期分別為自授予限制性股票上市
之日起12個月、24個月、36個月。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于2021年10月20
日上市,因此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個限售期將于2022年10月20日屆
滿。
期解除限售事項在經董事會審議通過后,公司還需向深圳證券交易所、
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分別申請辦理解除限售事
宜,預計在2022年10月21日辦理完畢。
(二)可解除限售激勵對象人數
公司首次實際授予限制性股票激勵對象共計764人,鑒于累計35名
原激勵對象在本次解除限售前離職不再具備激勵對象資格,因此本次可
辦理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的激勵對象729人。
(三)滿足解除限售條件情況的說明
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 是否滿足解除限售條件的說明
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個解除限售期
(一)公司未發生如下任一情形:
師出具否定意見或者無法表示意見的審計報
告;
公司未發生前述任一情形,滿足解
會計師出具否定意見或者無法表示意見的審計
除限售條件。
報告;
公司章程、公開承諾進行利潤分配的情形;
(二)激勵對象未發生如下任一情形:
選;
定為不適當人選;
激勵對象未發生前述任一情形,滿
監會及其派出機構行政處罰或者采取市場禁入
足解除限售條件。
措施;
高級管理人員情形的;
的;
經 審 計 , 公 司 2021 年 營 業 收 入
(三)公司層面業績考核要求 3,060,031,659.88元;相較于2020
以2020年營業收入為基數,公司2021年營業收 年營業收入增長率為42.48%。公司
入較2020年增長率不低于15%; 層面業績考核要求達標,滿足解除
限售條件。
(四)個人層面績效考核要求
經公司董事會薪 酬與考 核委員會
解除限售期內考核若為“合格”及以上則可以
考核,729名激勵對象2021年度考
解除限售當期全部份額,若為合格以下則取消
核結果均達到“合格”及以上,滿
當期獲授權益份額,當期全部份額由公司按照
足解除限售條件。
授予價格統一回購注銷。
綜上所述,董事會認為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設定的首次
授予第一個解除限售期的解除限售條件已經成就。因此,董事會同意公
司按照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的相關規定辦理2021年限制性股票
激勵計劃729名激勵對象的解除限售相關事宜。
三、本次實施的激勵計劃內容與已披露的激勵計劃存在差異的說明
事會第八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關于調整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授
予權益數量的議案》、《關于向激勵對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議案》。
公司對授予權益數量進行了調整。調整后,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總數
由 11100 萬股調整為 10900 萬股,預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總數由 900 萬
股調整為 1100 萬股。
在確定授予日后的資金繳納、股份登記過程中,有 78 名激勵對象
因個人原因自愿放棄公司授予其的全部限制性股票合計 320.80 萬股。
因此,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首次授予的激勵對象人數實際
為 764 人,授予限制性股票數量實際為 10579.20 萬股。
鑒于累計35名原激勵對象在本次解除限售前離職不再具備激勵對
象資格,因此本次可辦理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的激勵對象729人。2022
年4月28日,公司第五屆董事會第十五次會議和第五屆監事會第十二次
會議審議通過了《關于回購注銷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部分限制性
股票的議案》,同意對離職已不符合激勵條件的原激勵對象共計24人已
獲授但尚未解鎖的限制性股票共計278萬股進行回購注銷。2022年5月24
日,公司2021年度股東大會審議通過上述事項。2022年6月7日,公司辦
理完成上述24人278萬股限制性股票回購注銷手續。另外11名離職已不
符合激勵條件的原激勵對象獲授的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將由公
司擇期回購注銷。
四、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第一個解除限售期可解除限售對
象及可解除限售數量
符合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首次授予第一個解除限售期解除
限售條件的激勵對象共計729人,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數量為
售的對象及股票數量如下:
獲授的限制 本次可解除限售 剩余未解除限售
姓名 職務 性股票數量 限制性股票數量 限制性股票數量
(股) (股) (股)
程鵬 董事、總經理 4,500,000 1,800,000 2,700,000
畢壘 董事、副總經理 1,460,000 584,000 876,000
董事會秘書,
孟慶昕 1,460,000 584,000 876,000
副總經理
姜曉明 財務總監 1,460,000 584,000 876,000
梁永杰 副總經理 1,460,000 584,000 876,000
宋鐵輝 副總經理 1,460,000 584,000 876,000
核心骨干(723 人) 90,392,000 36,156,800 54,235,200
合計(729 人) 102,192,000 40,876,800 61,315,200
激勵對象程鵬、畢壘、孟慶昕、姜曉明、梁永杰、宋鐵輝為公司董
事、高級管理人員,金水祥為公司原高級管理人員。根據《公司法》、
《證券法》及《上市公司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所持本公司股份及
其變動管理規則》等法律法規的規定,其在任職期間每年轉讓的股份不
得超過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總數的25%;離職后半年內,不得轉讓其所
持有的公司股份。同時其買賣股份應遵守中國證監會及深圳證券交易所
關于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買賣公司股票的相關規定。
核心骨干中吳浩、徐晉暉合計授予限制性股票1,300,000股,本次
可解除限售股份數量為520,000股,本次解除限售股份中200,000股可上
市流通。由于吳浩、徐晉暉在公司首次公開發行時承諾在其任職期間每
年轉讓公司的股份數量不超過其所持有公司股份總數的25%,且在其離
職后半年內,不轉讓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因此,其余320,000股變為
高管鎖定股繼續限售。
根據《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草案)》的規定,其他激勵對
象在任職期間每年通過集中競價、大宗交易、協議轉讓等方式轉讓的股
權激勵計劃項下被授予的股票不得超過激勵對象上年末所持有的股權
激勵計劃項下被授予股票總數的25%。因司法強制執行、繼承、遺贈、
依法分割財產等導致股份變動的除外。激勵對象已獲授且已解鎖部分的
限制性股票,自激勵對象離職后6個月內不得轉讓。
因遵守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禁售期的規定,董事高管需要
遵守相關法律法規關于股份轉讓的規定,其他激勵對象按照類高管規則
管理。因此,本次解除限售的流通股份中,16,298,706 股將在解除限售
后被鎖定,19,503,575 股處于可交易狀態,占公司總股本的 0.82%。
鑒于此,公司本次解除限售股份數量和本次可實際交易股份數量不
同。
五、獨立董事關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首次授予限制性股
票第一個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條件成就的獨立意見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監管指南第1號——業務辦理》、公司《2021年
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草案)》、《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實施考
核管理辦法》的規定,未發生激勵計劃中規定的不得解除限售的情形;
除限售的激勵對象已滿足規定的解除限售條件,其作為公司本次可解除
限售的激勵對象主體資格合法、有效;
規的規定,不存在損害公司股東利益的情形。
綜上所述,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
一個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條件已經成就,同意公司按照相關規定辦理
名激勵對象40,876,800股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的相關事宜。
六、監事會關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
第一個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條件成就的核實意見
經核查,監事會認為:北京四維圖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
性股票激勵計劃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個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條件
已成就,可解除限售的729名激勵對象不存在《上市公司股權激勵管理
辦法》及公司激勵計劃等規定的不得成為激勵對象的情形;在對應考核
年度的個人績效考核結果滿足公司激勵計劃規定的解除限售條件,其作
為本次可解除限售的激勵對象的主體資格合法、有效,同意公司為729
名激勵對象辦理第一個解除限售期40,876,800股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
售手續。
七、法律意見書結論性意見
北京市天元律師事務所律師認為,截至法律意見出具日:
《管理辦法》和《激勵計劃(草案)》的規定;
一個解除限售期,四維圖新本次解除限售符合《激勵計劃(草案)》和
《考核管理辦法》規定的解除限售條件;
行信息披露義務。
八、備查文件
第一個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條件成就的獨立意見;
除限售條件成就的法律意見。
特此公告。
北京四維圖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二〇二二年十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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