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海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我們作為日海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的獨立董事,根據
(相關資料圖)
《深圳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深圳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監管指引第
公司《獨立董事制度》的規定,對公司第五屆董事會第四十三次會議審議的相關
議案,進行了認真的事前審核,公司已將上述議案事先與我們進行了溝通,我們
聽取了有關人員的匯報并審閱了相關材料,我們認為:
一、關于資產轉讓暨關聯交易的議案
公司本次資產轉讓完成以后,有助于公司剝離回款困難的資產,處理歷史遺
留問題,有助于公司優化業務結構,降低經營風險,符合公司的長遠發展的需求,
維護了公司和全體股東的利益。本次交易的方案以及相關協議,符合《公司法》、
《證券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和規范性文件的規定,本次交易方案具
備可操作性。基于上述,我們同意將本次交易的方案及與本次交易有關的議案提
交公司董事會審議。
(本頁無正文,為《日海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獨立董事對公司第五屆董事會第
四十三次會議相關事項發表的事前認可意見》的簽字頁)
獨立董事簽名:
宋德亮 徐岷波 劉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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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 獨立董事
責任編輯:QL00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