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料圖】
證券代碼:002895 證券簡稱:川恒股份 公告編號:2022-123轉債代碼:127043 轉債簡稱:川恒轉債 貴州川恒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信息披露內容的真實、準確、完整,沒有 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 一、監事會會議召開情況 貴州川恒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本公司”、“公司”)(證券簡稱:川恒股份,證券代碼:002895)第三屆監事會第十一次會議通知于 2022 年 9 月 24 日以電子郵件等方式發出,會議于 2022 年 9 月 29 日在現場會議結合通訊表決的方式召開。應出席會議監事 3 人,實際出席會議監事 3 人,其中以通訊方式出席會議的監事有曾韜,合計 1 人。會議由陳明福先生召集并主持,董事會秘書列席了會議。本次監事會會議的召開符合有關法律、行政法規、部門規章、規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規定。 二、監事會會議審議情況 公司監事會對預留權益激勵對象的名單及相關信息進行了核查,發表核查意見如下: (1)預留權益激勵對象為中層管理人員及技術(業務)骨干,均與公司具有聘用、雇傭或勞務關系。 (2)激勵對象中無獨立董事、監事、單獨或合計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東或實際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3)激勵對象均不存在下列情形: ①最近 12 個月內被證券交易所認定為不適當人選的; ②最近 12 個月內被中國證監會及其派出機構認定為不適當人選的; ③最近 12 個月內因重大違法違規行為被中國證監會及其派出機構行政處罰或者采取市場禁入措施; ④具有《公司法》規定的不得擔任公司董事、高級管理人員情形的; ⑤法律法規規定不得參與上市公司股權激勵的; ⑥中國證監會認定的其他情形。 (4)預留權益的激勵對象符合《上市公司股權激勵管理辦法》等規定的激勵對象條件,符合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規定的激勵對象范圍,其作為公司股權激勵計劃激勵對象的主體資格合法、有效。 表決情況:同意 3 票,反對 0 票,棄權 0 票。 表決結果:通過。 公司將根據《上市公司股權激勵管理辦法》的規定對名單予以公示,并充分聽取公示意見。預留權益授予對象名單詳見與本公告同時在巨潮資訊網披露的《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預留權益授予對象名單》。 公司監事會認為預留權益授予對象符合相關法律、法規和規范性文件所規定的條件,其作為本次公司股權激勵計劃的激勵對象主體資格合法、有效的前提下,其獲授限制性股票的條件業已成就,一致同意以 2022 年 9 月 29 日為授予日,向符合授予條件的 125 名激勵對象授予 100.00 萬股限制性股票。 表決情況:同意 3 票,反對 0 票,棄權 0 票。 表決結果:通過。 公司向激勵對象授予《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預留權益的具體內容詳見與本公告同時在信息披露媒體披露的《向激勵對象授予<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預留權益的公告》(公告編號:2022-120)。 根據《公司法》、《證券法》、《上市公司證券發行管理辦法》、《上市公司非公開發行股票實施細則》(2020 年修訂)等法律、法規和規范性文件的有關規定,結合公司的實際情況,公司編制了《2022 年度非公開發行 A 股股票預案》,該預案已經公司 2021 年年度股東大會審議通過。公司根據已披露的《2022 年半年度報告》對該預案相關財務數據及截止目前的實際情況對相關內容予以更新,修訂內容不存在改變已經股東大會決議通過事項的情形。 表決情況:同意 3 票,反對 0 票,棄權 0 票。 表決結果:通過。 修訂后的《2022 年度非公開發行 A 股股票預案(修訂稿)》與本公告同時在巨潮資訊網披露,具體的修訂內容詳見與本公告同時在信息披露媒體披露的《<2022 年度非公開發行 A 股股票預案>修訂情況的說明》(公告編號:2022-121)。措施>的議案》 公司《非公開發行 A 股股票后填補被攤薄即期回報及填補措施》已經公司 2021年年度股東大會審議通過,公司根據已披露的《2022 年半年度報告》相關內容對前述文件相關內容予以修訂,修訂后的《非公開發行 A 股股票后攤薄即期回報的風險提示、填補措施及相關主體承諾》(公告編號:2022-122)與本公告同時在信息披露媒體披露。 表決情況:同意 3 票,反對 0 票,棄權 0 票。 表決結果:通過。 三、備查文件 特此公告。 貴州川恒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監事會查看原文公告
關鍵詞:
責任編輯:QL00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