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證券代碼:603058 證券簡稱:永吉股份 公告編號:2022-090轉債代碼:113646 轉債簡稱:永吉轉債貴州永吉印務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半年度權益分派實施公告 本公司董事會及全體董事保證本公告內容不存在任何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并對其內容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承擔法律責任。重要內容提示:? 每股分配比例 A 股每股現金紅利 0.25 元(含稅)? 相關日期 股份類別 股權登記日 最后交易日 除權(息)日 現金紅利發放日 A股 2022/9/29 - 2022/9/30 2022/9/30? 差異化分紅送轉: 是一、 通過分配方案的股東大會屆次和日期 本次利潤分配方案經公司 2022 年 9 月 13 日的 2022 年第二次臨時股東大會審議通過。二、 分配方案 截至股權登記日下午上海證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簡稱“中國結算上海分公司”)登記在冊的本公司全體股東。 根據《公司法》、《上海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購股份實施細則》等法律法規的有關規定,公司回購專用證券賬戶中的股份 4,379,000 股不參與本次分紅。 (1)本次差異化分紅方案 公司已回購至專用賬戶的股份不參與利潤分配。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總股本為 419,074,400 股,扣除公司已回購至回購專戶中的股份 4,379,000 股后,參與公司 2022 年半年度利潤分配的股本總數為 414,695,400 股。根據《關于公司結轉下一年度,不送紅股、不進行公積金轉增股本。 (2)本次差異化權益分派除權除息的計算依據 根據上海證券交易所相關規定,公司將按照以下公式計算除權除息開盤參考價: 除權(息)參考價格=[(前收盤價格-現金紅利)+配(新)股價格×流通股份變動比例]÷(1+流通股份變動比例) 根據公司《2022 年半年度利潤分配預案》,本次利潤分配僅進行現金紅利分配,不進行資本公積轉增股本和送紅股,因此,公司流通股不會發生變化,流通股份變動比例為“0”。 由于本次分紅為差異化分紅,上述公式中現金紅利指以權益分派實施前公司總股本為基數攤薄計算的每股現金紅利,計算如下: 現金紅利=(參與分配的股本總數×實際分派的每股現金紅利)÷總股本=(414,695,400×0.25)/419,074,400= 0.2474 即公司除權(息)參考價格=[(前收盤價格-0.2474)+0]÷(1+0)=前收盤價格-0.2474 元/股三、 相關日期 股份類別 股權登記日 最后交易日 除權(息)日 現金紅利發放日 A股 2022/9/29 - 2022/9/30 2022/9/30四、 分配實施辦法 無限售條件流通股的紅利委托中國結算上海分公司通過其資金清算系統向股權登記日上海證券交易所收市后登記在冊并在上海證券交易所各會員辦理了指定交易的股東派發。已辦理指定交易的投資者可于紅利發放日在其指定的證券營業部領取現金紅利,未辦理指定交易的股東紅利暫由中國結算上海分公司保管,待辦理指定交易后再進行派發。 以下股東的現金紅利由公司直接發放:貴州永吉控股有限責任公司、貴州云商印務有限公司及鄧維加。 存放于貴州永吉印務股份有限公司回購專用證券賬戶的股份系公司以集中競價交易方式回購的本公司股份,根據相關規定不參與現金分紅。 (1)對于持有無限售條件流通股的自然人股東及證券投資基金,根據《關于實施上市公司股息紅利差別化個人所得稅政策有關問題的通知》 (財稅【2012】85號)和《關于上市公司股息紅利差別化個人所得稅政策有關問題的通知》(財稅【2015】101 號)的有關規定,個人從公開發行和轉讓市場取得的上市公司股票,持股期限超過 1 年的,股息紅利所得暫免征收個人所得稅,每股實際派發現金紅利人民幣 0.25 元;對個人持股 1 年以內(含 1 年)的,公司暫不扣繳個人所得稅,每股實際派發現金紅利人民幣 0.25 元,待其轉讓股票時,中國結算上海分公司將根據其持股期限計算實際應納稅額,由證券公司等股份托管機構從個人資金賬戶中扣收并劃付中國結算上海分公司,中國結算上海分公司于次月 5 個工作日內劃付公司,公司在收到稅款當月的法定申報期內向主管稅務機關申報繳納。 具體實際稅負為:股東的持股期限在 1 個月以內(含 1 個月)的,其股息紅利所得全額計入應納稅所得額,實際稅負為 20%;持股期限在 1 個月以上至 1 年(含股息紅利所得暫免征收個人所得稅。 (2)對于持有本公司股票的合格境外機構投資者(“QFII”)股東,由本公司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于中國居民企業向 QFII 支付股息、紅利、利息代扣代繳企業所得稅有關問題的通知》 (國稅函【2009】47 號)的規定,按照 10%的稅率統一代扣代繳企業所得稅,稅后實際派發現金紅利為每股 0.225 元。如相關股東認為其取得的股息、紅利收入需要享受稅收協定(安排)待遇的,可按照規定在取得股息、紅利后自行向主管稅務機關提出申請。 (3)對于通過滬股通投資本公司 A 股股票的香港市場投資者(包括企業和個人),其股息紅利將由公司通過中國結算上海分公司按股票名義持有人賬戶以人民幣派發。根據《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證監會關于滬港股票市場交易互聯互通機制試點有關稅收政策的通知》 (財稅【2014】81 號)有關規定,公司按照 10%的稅率代扣所得稅,稅后每股實際派發現金紅利 0.225 元。 (4)對于其他機構投資者和法人股東,公司將不代扣代繳企業所得稅,由納稅人按稅法規定自行判斷是否應在當地繳納企業所得稅,實際派發現金紅利為每股人民幣 0.25 元。五、 有關咨詢辦法本次權益分派如有疑問,請按以下聯系方式咨詢:聯系部門:董事會辦公室聯系電話:0851-86607332特此公告。 貴州永吉印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查看原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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