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7月4日從省政府新聞辦舉行的新聞發布會上獲悉,今年以來,我省堅持行政復議為民理念,持續深化行政復議體制改革,全力推進行政復議體制重塑、機制重構、制度重建、流程重造,全面完成了行政復議體制改革階段性任務。
我省堅持把建立健全制度機制作為行政復議體制改革的突破口和著力點,結合實際,積極探索、大膽創新,建立了6類19項制度規范。對全省行政復議組織領導體系進行整合重塑,探索建立以各級政府行政復議委員會為核心的“1+3”領導體制和工作運行機制,即成立省政府行政復議委員會和省政府行政復議委員會辦公室、行政復議專家咨詢委員會、行政復議調解和解委員會,推動議事決策、專家咨詢、調解和解有機統一、高效運行,這一做法在全國省級層面尚屬首次。市縣兩級參照省級做法普遍建立了“1+3”領導體制和工作運行機制,實現省市縣三級一套體制、上下貫通、運行順暢。與此同時,在省級層面建立了行政復議“三級辦案模式”,確定省政府行政復議委員會案件審理會議、委員會辦公室案件審理會議、委員會辦公室案件評議組分別為一級、二級和三級辦案組織,強化行政復議集體辦案責任制,為確保案件辦理質量提供制度保證。建立了省政府統一管理、各級政府分級任命行政復議員制度,進一步提升行政復議隊伍專業化職業化水平。
規范高效的行政復議機制是行政復議體制有效運轉的重要支撐。我省以行政復議規范化建設為抓手,明確細化了10個方面44項具體內容,圍繞行政復議受理、審理、決定、執行、監督等進行全要素規范、全流程再造,全面提升行政復議規范化水平,使每一項工作、每一個環節都有章可循、有據可依、規范運行。
在工作推進中,我省把集中整合行政復議職責作為改革的核心任務,把落實“有機構、有人員、有場所、有經費、有手段”的“五有”要求作為重要保障,省市縣三級政府全面完成行政復議職責集中整合,由司法行政部門作為政府行政復議機構“一口對外”,實現行政復議案件“統一受理、統一審理、統一決定”,全省行政復議機構由兩千多個減少為102個,有效解決了群眾“多頭找、來回跑”問題。目前,“五有”要求已全部落實到位,為充分發揮行政復議公正高效、便民利民的制度優勢和化解行政爭議的主渠道作用提供了有力保障、奠定了堅實基礎。
(記者 張富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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