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6日,中國人民銀行南京分行聯合江蘇省公安廳、江蘇省監察委員會、江蘇省高級人民法院、江蘇省人民檢察院共同召開江蘇省打擊治理洗錢違法犯罪新聞發布會。記者從會上獲悉,2021年,全省以刑法第一百九十一條“洗錢罪”宣判案件45起,同比增長200%,洗錢罪宣判數量再創新高。45起案件中,1家公司被判處罰金刑,49人被判處3個月到6年的有期徒刑,其中19人被判處實刑。今年,我省11家單位共同出手,制定了《江蘇省打擊治理洗錢違法犯罪三年行動計劃實施方案》(以下簡稱《實施方案》),在全省范圍內凝聚打擊治理洗錢犯罪工作合力。
隨著金融體系的快速發展和經濟全球化程度的不斷加深,洗錢犯罪活動和恐怖融資犯罪對金融體系的滲透日漸嚴重,反洗錢已經上升到維護國家安全和金融安全的高度。今年1月,為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于加強反洗錢工作的決策部署,全面推進打擊治理洗錢違法犯罪工作,中國人民銀行等11部門共同印發了《打擊治理洗錢違法犯罪三年行動計劃(2022-2024)》(以下簡稱《三年行動計劃》),決定從2022年1月至2024年12月,聯合開展打擊治理洗錢違法犯罪三年行動。
為更好地在江蘇省內貫徹落實《三年行動計劃》要求,人民銀行南京分行、江蘇省公安廳會同省監委、省高院、省檢察院、省國安廳、南京海關、省稅務局、江蘇銀保監局、江蘇證監局、外匯局江蘇省分局共11家單位,制定了《實施方案》。
中國人民銀行南京分行副行長賈拓介紹,通過三年專項行動,我省一方面要依法嚴厲打擊各類洗錢違法犯罪活動;另一方面,建立多部門參與、密切協同配合的打擊治理并重的工作機制,進一步加大對金融機構、非銀行支付機構履行反洗錢義務的監督管理,強化對這些機構洗錢風險管理的監管和指導,實現對洗錢違法犯罪活動的源頭治理。
《實施方案》從8個方面細化了打擊治理洗錢犯罪工作舉措,包括定期召開聯席會議,加強情報線索研判,聯合督辦重大案件,建立常態化、數據化的信息共享機制,探索建立“以案倒查”長效工作機制,等等。
據介紹,2021年,人民銀行南京分行共對18家金融機構和27名個人違反反洗錢法律法規的行為給予行政處罰,分別處以1515.8萬元和88.48萬元罰款,以持續從嚴的反洗錢監管進一步夯實了金融機構反洗錢責任。同時,通過明確反洗錢資金監測重點、及時下發洗錢風險提示和多措并舉切實提升金融機構可疑交易報告質量三條措施,為偵查、司法機關打擊洗錢及其上游犯罪提供了有力的情報支持。
人民銀行南京分行還繼續深化與各偵查、司法機關在預防和打擊洗錢及上游犯罪方面的合作,形成了多部門聯合、各地區聯動、上下游聯查、全領域聯打的新局面。2021年5月,省監委、人民銀行南京分行等五部門首次聯合向全省印發了《關于預防打擊洗錢犯罪的合作意見》。當年,五部門開展案件會商近百余次,全省人民銀行積極履行反洗錢職能協助司法機關開展調查 25次,協助破獲案件71起,涉案金額300余億元,全省檢察機關以刑法一百九十一條規定的洗錢罪7類上游犯罪起訴數量達到3505件,全省法院以刑法一百九十一條“洗錢罪”宣判案件45起,以刑法三百一十二條“掩飾、隱瞞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 ”一審結案1388起,預防打擊洗錢犯罪取得顯著成果,有力維護了江蘇省金融秩序的穩定。
隨著互聯網、電子支付等技術的迅猛發展,地下錢莊和洗錢犯罪的作案手段迭代迅速,涉及領域不斷蔓延。江蘇省公安廳經偵總隊二級高級警長丁九峰表示,公安機關將著重跟蹤分析金融政策和新技術業態的發展變化,依托大數據、信息化技術,主動開展智能監測,及時發布預警提示,為各行業常態化防范地下錢莊和洗錢犯罪工作提供有力支撐。
他同時呼吁廣大群眾,要充分認識洗錢犯罪對經濟社會和個人權益的嚴重危害,樹立反洗錢的意識,遵守法律法規和國家外匯管理方面的相關規定,堅持通過正規合法的金融機構進行金融交易,不要隨意泄露個人信息和銀行賬戶,維護好自己的個人信息、財產安全和個人征信記錄,避免造成損失。
(記者 孫煒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