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號召廣大會員積極履行碳達峰、碳中和的社會責任,經第四屆會員代表大會第一次會議審議通過,中國銀行間市場交易商協會(NAFMII)于12月20日發布《“助力實現碳達峰、碳中和目標,NAFMII會員在行動”倡議書》(以下簡稱“倡議書”)明確,要積極參與綠色債券國內標準建設工作,提升綠色債券的第三方評估認證水平,強化環境和氣候信息披露力度等。
倡議書要求凝聚共識,響應號召,爭先制定綠色低碳的行動方案。各會員單位要充分認識到碳達峰、碳中和是事關中華民族永續發展和構建人類命運共同體的大事,要堅定走綠色發展道路的決心,積極響應國家號召,制定切合實際、行之有效的行動規劃和方案,切實履行好碳達峰、碳中和的主體責任。
另外,交易商協會倡議,加強自律,多措并舉,全面加強能效管理。切實提高建筑節能標準,淘汰落后產能,大幅降低資源能源消耗強度,全面提高能源綜合利用效率,有效控制化石能源消耗總量,加快實施可再生能源替代行動,提升電氣化水平,從能源消費側主動控制和減少碳排放。
在助力推動綠色金融長遠發展方面,倡議書要求積極參與綠色債券國內標準建設工作,提升綠色債券的第三方評估認證水平,強化環境和氣候信息披露力度,踴躍投身綠色債券的承銷、發行、投資工作,嚴格與國際標準接軌,推動綠色債券市場的高標準、高質量建設工作,樹立行業典范;主動進行綠色金融宣傳,推動更多金融資源向綠色低碳行業傾斜,共同促進綠色金融的長足、有序發展。
環境信息披露是綠色金融體系重要的基礎性工作,近年來,我國在推動金融機構、債券發行人、公共部門各類主體分類提升環境信息披露的強制性和規范性方面,做了非常多的工作。環境信息披露要求逐步提高,例如,生態環境部印發了《環境信息依法披露制度改革方案》,關于上市公司也有要求,發債主體方面一行兩會、交易所還有交易商協會等部門和機構分別公布了綠色債券環境信息披露制度。金融機構不僅按要求開展環境信息披露,還通過參與綠色金融改革創新實驗,主動加入“負責任銀行原則”。
“2018年,經全國金融標準化技術委員會的同意,中國正式成立了綠色金融標準工作組,來牽頭推進中國綠色金融標準體系的建設。目前已經完成了多項標準的研究制定和發布工作。”中國人民銀行金融研究所副所長張蓓此前透露,下一步,首先將繼續完善綠色金融標準體系,加快綠色債券相關標準的研究和制定工作;第二,繼續規范綠色債券評估機構認證行為;第三,繼續推進綠色債券領域的國際標準對接與合作;第四,在綠色金融實驗區開展金融機構環境信息披露工作。
(記者 鐘源)
關鍵詞: 切實提高 建筑 節能標準 降低 資源能源 消耗強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