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中國證券業協會、中國期貨業協會、中國上市公司協會和中國證券投資基金業協會聯合向上市公司、證券基金期貨經營機構發出《遠離偽市值管理倡議書》(以下簡稱《倡議書》),呼吁上市公司及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董監高,證券基金期貨經營機構及其從業人員遠離偽市值管理。
《倡議書》表示,“偽市值管理”本質是相關企業、機構和個人相互勾結,濫用持股、資金、信息等優勢進行虛假陳述、內幕交易、操縱市場,侵害投資者合法權益、擾亂市場秩序的違法犯罪行為。《倡議書》呼吁上述機構和個人敬畏市場,尊重資本市場運行內在規律和市場經濟發展規律,不謀求通過“偽市值管理”提升公司市值。敬畏法治,牢固樹立底線思維,加強合規管理,嚴控廉潔風險,不得操控上市公司信息,不得進行內幕交易或操縱股價,不得損害上市公司利益及中小投資者合法權益,敬畏專業。努力提升上市公司、行業機構及其從業人員的專業水平和誠信意識,合法合規運用資本市場工具服務上市公司高質量發展。加強專業學習培訓,提高甄別“偽市值管理”的能力。
而針對市場高度關注的偽市值管理問題,以及上市公司市值管理的合法性邊界,證監會也正式劃下了明確的紅線。
證監會有關部門負責人表示,依法合規的市值管理與操縱市場等違法違規行為之間存在清晰的邊界和本質的區別。正確把握上市公司市值管理的合法性邊界,應當嚴守“三條紅線”和“三項原則”。“三條紅線”:一是嚴禁操控上市公司信息,不得控制信息披露節奏,不得選擇性信息披露、虛假信息披露,欺騙投資者;二是嚴禁進行內幕交易或操縱股價,牟取非法利益,擾亂資本市場“三公”秩序;三是嚴禁損害上市公司利益及中小投資者合法權益。“三項原則”:一是主體適格。市值管理的主體必須是上市公司或者其他依法準許的適格主體,除法律法規明確授權外,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和董監高等其他主體不得以自身名義實施市值管理。二是賬戶實名。直接進行證券交易的賬戶必須是上市公司或者依法準許的其他主體的實名賬戶。三是披露充分。必須按照現行規定真實、準確、完整、及時、公平地披露信息,不得操控信息,不得有抽屜協議。
(記者 吳黎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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