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質量技術監督局日前發布關于公布2018年第2批童車等64種產品質量監督抽查結果的公告,該局在鄭州、漯河、許昌、新鄉、南陽、商丘等6個省轄市抽查19家生產企業的40個批次的兒童童車產品,有4批次產品不符合標準要求。
不合格廠家涉及河南大鵬兒童用品有限公司、河南來賓兒童用品有限公司、許昌龍飛童車有限公司。主要不合格項目包括涉及動態耐久、標志及使用說明等。
本次監督檢驗依據GB14748-2006《兒童推車整車通用技術條件》、GB14747-2006《兒童三輪車整車通用技術條件》、GB14749-2006《嬰兒學步車整車通用技術條件》、GB 6675.1-2014《玩具安全 第1部分:基本規范》、GB 6675.2-2014《玩具安全 第2部分:機械與物理性能》、GB 6675.3-2014《玩具安全 第3部分:易燃性能》、GB 6675.4-2014《玩具安全 第4部分:特定元素的遷移》、GB5296.5-2006《消費品使用說明》及《2017年第2批童車產品省監督抽查實施方案》,重點對童車產品的童車材料、特定可遷移元素最大限量、金屬表面、燃燒性能、危險夾縫、剪切和擠夾點、銳利邊緣和尖端、小零件、外露突出物、機械部件的連接、手把強度、制動裝置、束縛系統強度、動態耐久性、動態強度、撞擊強度、靜態強度、穩定性、把橫管、沖擊強度、學步車腳輪、框架離地高度、防撞間距等項目進行了檢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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