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安徽保監局發布“皖保監罰〔2018〕12號”行政處罰決定書,對富德生命人壽六安中支的相關違規行為進行處罰。
文件顯示,富德生命人壽六安中支存在虛列費用、保險銷售從業人員檔案不規范等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保險法》(2015年修正)第八十六條、《保險銷售從業人員監管辦法》第二十條的規定。時任銀保業務部經理顧方,對虛列費用的違法行為負有直接責任;時任總經理助理張卓分管銀保業務,對該違法行為亦負有直接責任。
對此,安徽保監局依據相關規定,決定對富德生命人壽六安中支警告并罰款19萬元,對張卓警告并罰款3萬元,對顧方警告并罰款3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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