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9日,北京商報記者從業內獲悉的一份文件顯示,據中國保險行業協會梳理,二季度,銀保監系統共依法對保險業273家次機構作出382家次行政處罰,加上季度罰單合計達到687張,罰款達到1億多元。
據中保協披露,二季度銀保監系統查處違規行為356項次,處罰425人次,罰款6369.7萬元,撤銷任職資格12人次,責令停止接受新業務14家次,吊銷業務許可證2家次。
此前在一季度,原保監會系統依法對228家次機構作出305次行政處罰,查處違規行為321項次,處罰402人次,罰款5265.05萬元,撤銷任職資格15人次,責令停止接受新業務9家次。
合計來看,今年上半年,銀保監系統共對501家次保險機構開出了687家次的行政處罰,罰款金額達到了1.16億元。而在2017全年,原保監系統一共處罰保險機構720家次,罰款共計1.5億元。由此看來,今年以來,監管的查處力度明顯加大。
從二季度被處罰機構類型來看,處罰主要集中在財產險、人身險和保險代理公司。
從違規行為來看,違規行為包括欺騙投保人、被保險人或者受益人;虛列費用;編造或者提供虛假的報告、報表、文件、資料;給予或者承諾給予保險合同約定以外的利益;未經批準變更分支機構營業場所或撤銷分支機構;對投保人隱瞞與保險合同有關的重要情況;未按規定使用經批準或者備案的條款費率。(崔啟斌 張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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