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銀保監會網站29日公布了中國銀監會淮北監管分局對中國郵政儲蓄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淮北市分行的行政處罰決定書(淮北銀監罰決字〔2018〕2號)。
決定書顯示,中國郵政儲蓄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淮北市分行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為王磊,該分行以貸吸存,嚴重違反審慎經營規則。
淮北監管分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銀行業監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條第(五)項,對中國郵政儲蓄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淮北市分行罰款人民幣30萬元。作出處罰決定的日期為2018年8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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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銀保監會網站29日公布了中國銀監會淮北監管分局對中國郵政儲蓄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淮北市分行的行政處罰決定書(淮北銀監罰決字〔2018〕2號)。
決定書顯示,中國郵政儲蓄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淮北市分行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為王磊,該分行以貸吸存,嚴重違反審慎經營規則。
淮北監管分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銀行業監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條第(五)項,對中國郵政儲蓄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淮北市分行罰款人民幣30萬元。作出處罰決定的日期為2018年8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