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7日,中國銀監會鎮江銀監分局發布鎮銀監罰決字〔2018〕10號行政處罰決定書稱,廣發銀行股份有限公司鎮江分行因存在多項違法違規行為被鎮江銀監分局罰款75萬元。
決定書顯示,廣發銀行股份有限公司鎮江分行主要負責人為楊超。該行存在未按規定檢查和監督貸款資金用途,貸款資金轉存銀票保證金;辦理無真實貿易背景的票據業務;發放無真實用途存單質押貸款等違法違規行為。
中國銀監會鎮江監管分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銀行業監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條第(五)項的規定,對廣發銀行股份有限公司鎮江分行罰款75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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