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區頻遭小偷有業主怒停交物業費 老物業撤新物業難找
2017年12月,鄭州榮成物業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榮成物業)撤離響水灣8號院,半年多以來,這里成了無人管理的“大雜院”。新物業管理條例自2018年1月1日實施以來,陪辦君曾接到不少業主反映物業問題,但多數情況為:業委會成立了,想要 “罷免”物業太難。
響水灣8號院的情況卻剛好相反,到底是怎么回事?
被“丟棄”的“大雜院”
響水灣8號院位于銘功路與沿河路交叉口西200米,屬于響水灣的安置小區,位于整個響水灣小區的最西邊,由鄭州榮成置業有限公司開發,共有4棟樓,144家住戶,物業管理企業曾為榮成物業。
李凱(化名)是小區內的一名業主,他說,自從2017年12月份榮成物業就撤離小區,不再管他們了。從那以后,院里臟亂差,樓道的燈也不給通電了,老人們住在這里挺麻煩,一不留神就會摔倒。
2018年7月10日上午,河南商報記者來到上述小區看到,門衛室鎖著,里面空空蕩蕩的,門口也都是垃圾。李凱引領著記者向小區內走去,走到最里側,被一堵墻擋住了去路。李凱說,墻那邊是響水灣的商品房小區。
原因
業主:小區頻遭小偷,物業服務本就不合格
李凱回憶,2013年夏季的一個晚上,響水灣8號院進了小偷,從窗戶爬進去,一下偷了8家。“把小孩子的鉛筆盒都偷走了。”聽到聲響后,業主們紛紛出來追趕,卻也發現門衛處空無一人。
除此之外,李凱稱,響水灣8號院沒有門禁系統,到了晚上大門開著,門衛也回家睡覺去了,導致電動車頻頻被偷。“現在都丟了百十輛了,早上起來打算送孩子上學呢,一看電動車沒了。”
李凱說,有的業主一連丟了好幾輛電動車之后,一怒之下,就停了物業費。“榮成物業的賬目本來也亂,門衛收物業費卻不給開收據,有的人交了錢沒顯示,就說人家沒交,也是一筆糊涂賬。”
物業:物業費收不上來,只能撤離
7月10日下午,河南商報記者聯系到榮成物業的一位王姓經理,她說,因為業主不交物業費,榮成物業才撤離的,如今還沒有完全移交。
王經理說,響水灣6號院(商品房小區)跟響水灣8號院(安置房小區)并不是同一個小區,榮成物業至今也沒有跟8號院簽署正式物業合同。“這個小區有140多戶,可是有70多戶的物業費都收不上來。”
為難
河南商報記者從銘功路街道辦事處西彩社區那里了解到,榮成物業從小區內撤離后,目前還沒有辦好交接。“現在主要是小區有兩間門面房還沒有騰出來,沒有交給我們。”
西彩社區的孫書記說,榮成物業走了之后,社區已經幫忙聯系了三家新物業企業,但是目前一直還沒有確定下來。她說,因為響水灣8號院比較小,只有144家住戶,物業公司都不愿意做小物業,很難盈利。“麻雀雖小,可也要五臟齊全,保安、清潔都得到位。”
她還告訴河南商報記者,為了減少麻煩,與其更換新物業,8號院的業主表示更愿意讓老物業留下來繼續接管,但是目前關于車位管理費和需要補交的物業費,榮成物業跟業主一直沒有協商好。“榮成物業一直認為他們在8號院是賠錢的,想用車位管理費來貼補。”其中,榮成物業愿意出錢安裝小區門禁,但要求車位管理費按照50元/月收取;可業主們表示,要自己兌錢安裝門禁,車位管理費按30元/月收取。
除此之外,榮成物業的王經理也說,他們可以繼續回來接管,但是要求業主們還要補齊2017年欠交的物業費。
二七區住房保障服務中心物管科的一位工作人員跟河南商報記者說,響水灣6號院和8號院確實屬于兩個小區,如果榮成物業不愿意繼續接管8號院,業主們只能再找新的物業。“物業公司如果要撤離小區,只需要提前三個月向相關部門申請,在小區內貼出通知,三個月期滿就可以撤離。”
根據2018年1月1日實施的《河南省物業管理條例》第五十一條規定:物業服務企業決定不再續簽物業服務合同的,應當在合同期限屆滿三個月前書面告知業主或者業主委員會,同時報告街道辦事處、鄉鎮人民政府。
據了解,榮成物業在撤離小區之前,確實貼出通知,也給西彩社區和二七區住房保障服務中心遞交過資料。二七區住房保障服務中心物管科的這位工作人員說,但如果業主想要老物業繼續留下來,只能雙方再進行協商
陪辦感言
站在物業企業的角度,收不到物業費撤離小區確實可以理解。但是業主們交了物業費,享受不到好的服務質量,也更讓人惱火。
物業與業主本是一體,卻常常因為瑣事鬧得不可開交。(記者 陳媛媛 文/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