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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山網訊(記者 管夢穎報道)8月29日,自治區應急管理廳向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輪臺“7·2”較大中毒和窒息瞞報事故舉報人一次性兌現20萬元安全生產舉報獎勵,這是落實《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安全生產舉報獎勵辦法》以來,自治區發放的單筆獎勵金額最高的一次。
2022年7月14日,群眾舉報:7月2日,欣傲集團有限公司承建的巴州輪臺工業園區紅橋石油服務區標準廠房及配套基礎設施項目,發生一起硫化氫中毒和窒息事故,造成5人死亡、3人受傷,事故發生后,當地政府及相關部門隱瞞不報。接報后,自治區應急管理廳立即組織了核查,群眾舉報事項屬實。自治區人民政府成立事故調查組,對該起瞞報事故進行了提級調查,依法依規對事故責任單位和人員給予了處理。
8月29日,自治區應急管理廳向舉報人代表(中)一次性兌現20萬元安全生產舉報獎勵。記者 管夢穎攝
2019年7月5日,自治區人民政府辦公廳印發了《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安全生產舉報獎勵辦法》,適用于安全生產領域重大事故隱患和安全生產違法行為的舉報獎勵。舉報獎勵標準根據舉報事項的不同獎勵金額也不同,舉報謊報、瞞報生產安全事故的,按照最終確定的事故等級和查實的謊報、瞞報事故傷亡人數給予獎勵,一般事故每查實謊報、瞞報1人獎勵3萬元,較大事故每查實謊報、瞞報1人獎勵4萬元,重大事故每查實謊報、瞞報1人獎勵5萬元,特別重大事故每查實謊報、瞞報1人獎勵6萬元,最高不超過30萬元。舉報謊報、瞞報人員受傷事故的,按照最終確定謊報、瞞報受傷人數給予獎勵,每查實謊報、瞞報重傷1人獎勵1萬元,每查實謊報、瞞報輕傷1人獎勵3千元,最高不超過30萬元。舉報重大事故隱患或者其他違法違規行為的,按照違法行為案件行政罰款額的15%給予獎勵,最低獎勵3千元,最高不超過30萬元。通過建立舉報獎勵機制提升群眾參與安全生產監督的積極性,營造全社會關注安全生產工作的濃厚氛圍,也有利于拓寬監管機構的信息來源,更快、更準確地查處事故隱患和安全生產違法行為,提高監管力度和效果,遏制事故發生。
群眾可通過撥打12345政務服務熱線反映問題,也可以直接向負有安全生產監管職責的部門舉報。涉及礦山、危險化學品、煙花爆竹、工貿等領域的重大事故隱患、違法違規行為,可撥打自治區應急管理廳的舉報電話0991-5093123進行舉報,也可以通過“應急管理部安全生產舉報”微信小程序進行舉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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