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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報數據| 一文看懂2023上半年行業“成績單”
8月27日,華數傳媒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發布了2023年半年度報告。
報告稱,2023年上半年營業收入約44.36億元,同比增加7.74%;歸屬于上市公司股東的凈利潤約3.61億元,同比減少11.21%;基本每股收益0.1949元,同比減少11.25%。
報告期內公司從事的主要業務
(一)主要業務與產品
華數傳媒主營業務為有線電視網絡業務、全國范圍內的新媒體業務、寬帶網絡及智慧城市數字化業務等。
有線電視網絡業務包括有線電視網絡建設、基本視聽業務與節目內容傳輸業務等,經營范圍覆蓋浙江大部分地區。有線電視網絡建設業務為根據城市建設發展需要,規劃建設所轄區域廣電網絡干線網與用戶分配網,提供入網安裝與日常管理維護服務。基本視聽業務指為大眾用戶提供有線電視節目直播視聽服務。節目內容傳輸業務指為各地方衛視頻道、購物頻道、卡通頻道及省內各地方頻道等提供節目內容落地傳輸服務。
全國新媒體業務主要指面向全國的新媒體內容、技術服務及運營,包括互動電視、手機電視、互聯網電視及互聯網視聽的內容、技術服務與運營業務等;新媒體業務通過電視機、電腦、手機等終端,為用戶提供海量、清晰、雙向個性化自主選擇的視聽節目內容及相關增值服務,滿足人們日益增長的文化生活需求,是公司的重點業務發展方向。
寬帶網絡業務為面向個人客戶和集團客戶(包括政府及所屬部門、企事業單位)的寬帶網絡業務及基于寬帶網絡的信息服務業務。
智慧城市數字化業務主要為圍繞公司戰略,以“慧政”、“惠民”為兩大抓手,面向集團客戶(包括政府及所屬部門、企事業單位)開展的智慧城市建設相關數字化業務。具體包括:數字政務方面,參與城市大腦、城市物聯感知平臺、“最多跑一次”、應急管理、戶外電子屏監管應用平臺等各類政務數字化平臺建設。數字社會方面,參與未來社區、數字鄉村、智慧教育、智慧醫養、智慧園區等建設,拓展數字社會多場景應用,服務數字社會美好生活。數字法治方面,參與雪亮工程、天網工程建設,全面提升城市社會治安防控管理水平,建設智慧警務、智安校園、基層治理等平臺,依托綜治數字平臺,助推治理現代化。數字文化方面,建設數智文化禮堂、云上老年大學、數字文旅、教育文化專網等。
(二)主要經營模式
1、采購模式
物資采購方面,公司制定了明確的內部采購制度,主要采用招標、競爭性談判、單一來源采購、選型比價、詢價等方式。特別重大或涉及政府財政出資的項目采購,必須委托中介代理機構進行公開招標。
內容采購方面,公司采購的內容主要有付費頻道、熱門影視劇、電視欄目、紀錄片、體育賽事、教育、音樂動漫等,與供應商主要采用版權一次性買斷、按照運營分成及支付保底價加運營分成三種模式。
2、服務與銷售模式
公司在浙江地區的有線電視基本視聽及互動電視業務按戶按月收取,主要包括營業廳銷售、上門銷售、電話銷售、線上銷售、代理商銷售、集團客戶銷售等銷售模式。在浙江以外區域,互動電視業務的銷售模式為與當地有線電視運營商簽署合作協議,由當地運營商發展用戶,華數按照協議約定獲得相應收益。
互聯網電視業務的服務與銷售模式為將華數互聯網電視播控平臺和內容服務平臺與終端廠家(包括電視機廠家、機頂盒廠家)進行合作,由華數負責面向終端消費者的內容服務運營與在線營銷,獲得相應廣告、用戶付費等收入,終端銷售由廠家負責。
廣告業務的服務與銷售模式為在有線電視、互動電視、互聯網電視及手機電視等服務中植入 EPG、隨片以及信息點擊等多種形式的廣告,通過數字化程序購買、直銷、代理等多種模式進行銷售。
寬帶網絡服務的銷售模式為針對個人客戶和集團客戶采用直營和代理方式。公司在浙江地區設立營業廳與營業點,并發展代理商,覆蓋浙江大部分地區。公司的寬帶網絡業務與有線電視業務、新媒體業務協同發展,在進行業務推廣時,將寬帶網絡業務、有線電視直播業務、互動電視業務及其他新媒體業務捆綁銷售,為客戶提供一站式服務。
智慧城市數字化業務的服務與銷售模式為通過給集團客戶提供信息化項目解決方案,提升其在“慧政”、“惠民”方面的服務能力。項目均為通過招投標程序由本公司為中標項目進行開發、建設及后續的運行維護服務。
3、盈利模式
有線電視網絡業務的盈利模式為按戶收取有線電視收視維護費,另有接入配套費、衛視落地費收入、機頂盒等設備銷售收入等。
互動電視的盈利模式為在浙江地區有線電視網絡范圍內按戶收取基本服務費和增值點播服務費;在全國其他地區按用戶收入(含包月和點播)與運營商進行分成結算,或是收取內容分銷收入等。
互聯網電視的盈利模式為向電視機與機頂盒廠家收取集成播控和內容服務費,還包括內容分銷收入、用戶付費收入以及廣告運營收入。
智慧城市數字化業務的盈利模式為通過項目化服務,向集團客戶收取項目開發、建設及后續運行和維護服務費用。
其他業務收入:提供代維代建服務收取的項目費用,按用戶收入與運營商分成結算(含包月和流量)的手機電視收入,為各地廣電提供的企業鏈路服務收入,為政府、企業提供的基于寬帶網絡的數據服務收入,廣告運營分成等。
責任編輯:李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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