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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西安市關于進一步完善財政出資基金設立及運營管理機制的實施方案。
觀點新媒體獲悉,政府引導基金中,西安市創新投資基金(以下簡稱創新基金)首期規模100億元,其中西安市統籌安排80億元,爭取省政府投資引導基金出資支持20億元。
創新基金重點支持秦創原創新驅動平臺建設和科技創新發展,主要投向電子信息、人工智能、光電芯片、航空航天、新材料、新能源、生物醫藥等行業方向。
對單個子基金的投資額不超過創新基金總規模的20%,原則上不超過被投子基金總規模的30%且不得成為子基金單一第一大出資人,對投資初創期科技型、創新型企業的子基金最高不超過子基金總規模的40%。直接投資的比例不超過創新基金總規模的20%,直接投資金額不超過被投企業總股本的30%且原則上不為第一大股東。
西安市城市更新基金(以下簡稱城更基金)總規模100億元,由西安財金公司發起并認繳出資。市財政根據基金運作情況給予西安財金公司資本金補充支持。同時,積極爭取中央和我省城市更新相關專項資金出資支持。基金首期實繳40%,后續出資根據基金運行及資金需求情況靈活安排,原則上3年內實繳完畢。
城更基金結合我市城市更新領域相關重點項目,聚焦全市片區綜合開發、老舊街區改造、產業園區建設等三個方向,優先支持更新效果明顯、市場效益較好、示范效應較強的“微更新、微改造”項目。
基金遵循“政府引導、企業發起、社會參與、片區合作”的原則,積極探索“城市更新+產業導入”運作模式,吸引各級國有企業、建設開發運營類企業、投資機構等主體參與子基金投資運作,積極引導帶動社會資本參與城市更新的積極性。基金原則上對單個子基金的投資金額不超過該子基金規模的20%,并根據區域情況提供差異化支持,充分發揮基金引導放大作用。
區域穩定發展基金(以下簡稱穩定基金)總規模50億元,首期認繳不低于20億元(由市財政、曲江新區聯合試點發起),由市區財政、省市國有平臺公司、市場化金融資本按照“4∶3∶3”比例共同出資組建,國有平臺公司及市場化金融資本之間的份額可根據募資情況相互轉化。
穩定基金以債權支持方式開展投資活動,對于各市屬、區屬國有一級平臺公司的債務轉換(續發)需求,由基金管理機構與相關償債主體按照“一項目一方案”原則,簽署債務平滑流動性支持協議。在償債需求緊急、還款來源明確且提供相關資產、股權或收益權抵(質)押等反擔保措施的條件下,穩定基金和擔保機構可提供一般不超過3個月(特殊情況不超過6個月)的流動性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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