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禮——是親朋好友相聚的盛宴,是人生最有儀式感的一天。這一天的每一幕都值得被記錄,留待以后慢慢回憶。但約好的影視工作室把婚禮錄像弄丟了,給新人留下了永久的遺憾。法院會如何判決呢?
(資料圖片)
近日,衡陽市石鼓區人民法院對一起婚禮錄像被毀的案件作出判決。
基本案情
劉某、鐘某通過微信聯系某影視工作室為二人提供婚禮攝像等服務,攝像服務費共計4000元。婚禮結束一個月后,二人向某影視工作室催要婚禮錄像資料,但卻被告知因電腦出現故障,導致婚禮影像資料丟失無法恢復。雙方協商后對賠償金額產生爭議,遂訴至法院。劉某、鐘某請求判決某影視工作室賠禮道歉、退還攝像服務費4000元,并賠償精神損害撫慰金20000元。
庭審中某影視工作室的經營者當庭向二人賠禮道歉,但認為工作室的行為沒有給二人帶來二次精神損害,不應當承擔精神損害撫慰金。
法院判決
法院經審理后認為:被告未按合同約定全面履行合同義務,將原告婚禮攝像資料丟失,其行為已構成違約,應將攝像費用4000元退還兩原告。婚禮影像記錄了兩原告一生中具有永久紀念意義的活動,結婚時的場景、人物和神態具有不可再現性 。由于某影視工作室的失誤,兩原告無法取得婚禮視頻,這無疑是日后回憶中的一個缺憾,這種缺憾無法通過再現當時的場景予以彌補。婚禮視頻具有難以再現的特殊性,系具有人格象征意義的特定紀念物品,對于兩原告具有重大的感情價值和特定的紀念意義,由于某影視工作室的侵權行為造成了該特定紀念物的滅失,給原告造成一定的精神損害,某影視工作室應當予以賠償,根據被告的合同履行程度、過錯程度、獲利情況、本地的平均生活水平等因素,酌定某影視工作室賠償兩原告精神損害撫慰金5000元。
法官說法
婚禮視頻、已故親人的唯一照片、陪伴生活多年的寵物等被賦予特定人格利益和身份利益。婚禮是極具紀念意義的特殊經歷,婚禮現場的影像資料是每一對夫婦的珍貴資料,具有不可復制性,一旦毀損滅失將不具可逆性,雖然攝像資料的丟失未對當事人造成人身上的傷害,但此事件對當事人具有精神上的損害。
本案中,某影視工作室將婚禮攝像資料丟失,給二位新人造成了不可彌補的精神損害,根據民法典規定應當賠償一定的精神損害撫慰金。
法律鏈接
第九百九十六條因當事人一方的違約行為,損害對方人格權并造成嚴重精神損害,受損害方選擇請求其承擔違約責任的,不影響受損害方請求精神損害賠償。
第一千一百八十三條 人身權益造成嚴重精神損害的,被侵權人有權請求精神損害賠償。
因故意或者重大過失侵害自然人具有人身意義的特定物造成嚴重精神損害的,被侵權人有權請求精神損害賠償。
作者:王志 譚舒婷
來源:湖南高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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