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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海南客戶端、南海網8月14日消息(記者 蒙?。?月14日,記者從??谑惺袌霰O督管理局瓊山分局獲悉,海口市瓊山區培龍市場陳某桂經營的攤位因在銷售螃蟹時,將塑料繩作為商品重量一同稱重,被依法予以處罰款2000元。
據介紹,今年4月12日,海口市市場監督管理局瓊山分局執法人員依法對培龍市場陳某桂攤位進行檢查,發現陳某桂在經營場所涉嫌銷售商品將包裝物重量作為商品重量。執法人員調查發現,在陳某桂經營場所抽查的螃蟹稱重總重量為0.51斤(255g),其中紅色塑料繩重0.11斤(55g),銷售價為80元/斤(160元/kg),捆綁的紅色塑料繩已超重。
記者了解到,國家市場監管總局出臺的《零售商品稱重計量監督管理辦法》中明確規定,零售商品價格在6元/千克至30元/千克,稱重范圍小于、等于2.5千克的海產品,負偏差不得高于5克;稱重范圍在10千克的海產品,負偏差不得高于15克。如果商品價格高于100元/千克的話,當商品稱重在500克內,負偏差不能超過1克;當商品稱重在500克至2千克之間,負偏差不能超過2克;當商品稱重在2千克-5千克之間,負偏差不能超過3克。
該攤位經營者陳某桂銷售商品將包裝物重量作為商品重量的行為,違反了《零售商品稱重計量監督管理辦法》《海南自由貿易港反消費欺詐規定》的相關規定,已構成銷售商品計量欺詐的違法行為。
對此,??谑惺袌霰O督管理局瓊山分局依法責令陳某桂立即停止違法行為,并處罰2000元。(蒙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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