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球出版機構呼吁AI集體談判
近日,來自世界各地的主要出版商貿易團體和組織簽署了一份聯名信呼吁制定一個法律框架,以保護為人工智能應用提供動力的出版商內容,并保持對新聞內容的信任,因為生成式人工智能在內容創作中發揮著越來越大的作用。這封信的簽署者包括代表美國2000多家新聞企業的新聞媒體聯盟,以及歐洲出版商理事會,其成員包括Axel Springer、英國新聞、衛報、DMG Media、Condé Nast和G+J。美聯社、法新社、甘尼特以及其他一些出版商和貿易團體也簽署了協議。
參與的出版商特別倡導以下內容:
【資料圖】
· 關于用于創建人工智能模型的所有訓練集的組成的透明度。
· 知識產權持有人同意在培訓數據和輸出中使用和復制其內容。
· 使媒體公司能夠與人工智能模型運營商和開發商就運營商獲取和使用其知識產權的條款進行集體談判。
· 要求生成性人工智能模型和用戶清楚、具體且一致地將他們的輸出和交互識別為包括人工智能生成的內容。
· 要求生成型人工智能模型提供商采取措施,消除他們服務中的偏見和錯誤信息。
簽名者表示,他們支持行業性舉措和政府監管來實現這些目標,并非常期望監管發揮重要作用,特別呼吁建立法律框架來指導人工智能在新聞中的使用。寫這封公開呼吁信的出版機構表示,如果不采取行動,生成式人工智能就有破壞其核心商業模式的風險,因為后者可能會免費分發出版機構的內容——而這些內容是出版機構投入時間和金錢制作的。“除了違反版權法,由此產生的影響是有意義地減少媒體多樣性,并破壞公司投資媒體報道的財務可行性。”
它還強調了一種風險,即人工智能生成的新聞報道(至少目前仍容易出錯)將降低公眾對新聞報道的信任。這可能是通過未經檢查的AI新聞內容無意傳播錯誤信息,也可能是故意傳播虛假信息。信中說,不良行為者在正在(通過AI)進行的新聞報道中迅速產生大量相互矛盾的信息的能力,“可能扭曲事實,讓公眾沒有基礎來辨別什么是真實的,什么是編造的”。
與之類似的是,此前7月份,美國新聞媒體機構意在推進新聞競爭和保護法案(the Journalism Competition and Preservation Act,JCPA)。該法案將在幾年內授予出版商聯邦和州反壟斷法的豁免權,同時他們可以與數字平臺進行集體談判。
流媒體認為,從出版機構的呼吁內容來看,除了版權與新聞社會公正性外,加大AI模型透明度、公正性并進行集體談判是其中的重要內容。
對于前者,這是信息安全與監管需求的必要趨勢。尤其在透明度方面,按照最新的報道,微軟、OpenAI等一眾AI前沿公司面臨的現狀是,他們從維基百科、電子書、新聞網站、博客、推特和Reddit等平臺和論壇中搜羅了大量人類數據,快被用完了。為了增加數據訓練,不少公司正把大模型生成的結果也就是所謂的合成數據(Synthetic data),喂給參數量更小的大模型吃,網友稱之為“AI近親繁殖”。對此,一些行業人士認為:合成數據喂養終將讓AI“自食其果”,“會讓模型出現不可逆轉的缺陷”。
小編認為,公開呼吁信非常值得注意的另一方面是新聞出版行業體現的協調一致反映。由于AI的迅速發展,出版商和廣播公司已經迅速認識到生成式人工智能的快速發展帶來的機遇和威脅。一些出版機構——包括這封信所代表的部分機構——已經與人工智能公司達成了個別協議,或開始就人工智能使用出版商內容的報酬進行對話。這些出版商熱顯然是為了加強自身內容創作,或找到其他方法來提高商業模式的效率,以使自己比競爭對手更具優勢。但就像陷入困境的新聞出版業經常遇到的情況一樣,企業不得不在推進自身行動和與更廣泛的行業協調之間小心翼翼。但在AIGC這事上,如果沒有協調一致的行動,新聞行業可能會將過多控制權拱手讓給全球性科技(AI)巨頭,從長遠來看,這對更廣泛的行業可能非常有害。
事實上,在電視/視頻創造領域,人工智能已經充斥了各種爭議。例如此前6月份,美國導演協會(Directors Guild of America,DGA)已經與電影和電視制片人聯盟初步達成協議并規定:人工智能不是人,生成性人工智能不能取代DGA成員履行的職責。從美國版權局及我國著作權司法實踐來看,自然人創作也是(《著作權法》意義上的)作品成立的必要條件。當然,眾多行業人士認為AI可以用來節約人類在非創意內容的時間,從而為真正的創作提供更多時間。尤其在好萊塢演員大罷工背景下,像Netflix、HBO、迪士尼等流媒體平臺當下需要更多內容產品,他們希望用于視效的一些AI工具能夠繼續進行其電視制作工作。此前,迪士尼公司成立了一個特別工作組,研究人工智能以及如何在這家娛樂集團中應用人工智能。迪士尼公司認為,AI可以幫助控制電影和電視制作成本的飆升,對于迪士尼樂園,AI可以增強客戶支持或創造新穎的互動。
尤其是在當前復雜的國際新聞環境下。在從報紙、廣播電視到新媒體興盛包括自媒體及AIGC流行的過程中,新聞的價值或在經歷一個新的輪回。新聞對社會價值的塑造意義正在被重新認可與重視。所以在AIGC這事上,及早的行業行動與政府加強監管都是行業健康發展之所必需。當然,我國在此領域,從今年4月份《生成式人工智能服務管理辦法(征求意見稿)》到7月份暫行管理辦法的發布,可謂行動迅速舉措堅定。
TikTok落實歐盟數字監管
近日,TikTok宣布將停止在歐洲播放針對18歲以下青少年的個性化廣告,這是其為迎接歐盟即將到來的《數字服務法(DSA)》而實施的一系列新措施的一部分。這家短視頻巨頭還將讓用戶能夠關閉個性化內容發現,并正在對其內容審核和報告系統進行調整,以符合新規定。TikTok還將為歐盟用戶提供更多關于內容審核決定的信息,并為歐洲用戶提供新的內容報告選項,報告他們認為違反TikTok政策的內容。
此前TikTok已經針對年輕用戶的賬戶采取了特別措施。例如,默認情況下,16歲以下用戶的賬戶設置為私人,這意味著他們的內容不會出現在其他用戶的“為你(For You)”內容源中。所有用戶都可以選擇在他們的設置中關閉個性化廣告。然而現在,個性化廣告將對所有13歲(TikTok的年齡下限)到17歲的用戶關閉。對該公司來說,向年輕用戶投放廣告一直是個棘手的問題。就在月初,歐盟數據保護監管機構宣布,將對TikTok處理兒童數據的行為進行罰款。該公司已經因同一問題在英國被罰款,并在美國支付了570萬美元的和解金。盡管如此,在歐盟以外,TikTok將繼續為這一年輕群體投放個性化廣告。
事實上,歐盟用戶也將能夠完全關閉內容個性化。選擇這樣做的用戶將會在他們的“For You”和“Live”訂閱源以及搜索結果中看到在他們國家很受歡迎的視頻。與此同時,用戶“關注”和“朋友”訂閱源中的內容將按時間順序呈現,而不是按算法排序。
流媒體網評論:在全球數字經濟迅速發展的背景下,如何控制科技巨頭日益巨大的數字平臺影響力也是各國政府的重要議題——不管是歐洲、美國以及中國。涉及個人數據保護、數據權益與授權、網信安全、反壟斷以及青少年保護等問題。在此案例中,一直在Z時代群體中擁有巨大影響力的TikTok,其廣告業務預計也將受到極大影響。
其中歐洲的數字服務法案(DSA)和數字市場法案(DMA)一起,就代表了歐盟控制全球科技巨頭的努力,并使對數字公司的監管跟上這些企業如何運營和相互競爭(以及它們的非數字競爭對手)。DSA適用于所有數字服務。但其中被歐盟認為是“非常大的在線平臺(VLOP)”——將在新法案下承擔更大的責任。第一批VLOPs早在4月份就已宣布,這些公司有4個月的時間來更新他們的系統、資源和流程,以符合DSA。TikTok和臉書、YouTube、Snapchat、Pinterest、Twitter、Instagram以及許多其他在線服務都在此列。
而在我國,網絡信息安全一直是近年工作重點。于其年初就在數字經濟規劃推進中成立了國家數據局以加強數字治理,而包括深圳、上海、廣州、溫州在內的各地也先后頒發了相關數據管理條例,致力成為國家數據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的領先地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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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房家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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