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臧璇)近日,廣受社會關注的深圳某小區居民起訴工程噪音污染案,終于迎來宣判結果:法院責令施工單位停止侵權,向每戶賠償5000-6000元不等,并承擔安裝隔聲玻璃的費用以及部分醫療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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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悉,自該涉案工程建設施工以來,附近的小區業主就深受其擾。“長期高強度、高分貝施工,施工車隨意出入小區內部道路,對小孩也造成安全隱患”“工地四面都和我們的樓體挨得很近,最近處不足1米”“好多人都出現了注意力下降、耳鳴等癥狀,嚴重影響日常生活”……
為此,住戶們多次去找施工單位反映,卻收效甚微。最終,憤怒的132名業主們一紙訴狀將其告上法院。
法院經審理認為,施工公司在涉案項目施工過程中存在持續性噪聲侵權行為,判罰施工單位停止侵權并賠償損失。業主們的訴求最終得以法律保障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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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施工噪音問題獲賠,這樣的情況并非個例。2020年6月,北京友誼醫院通州院區二期工程啟動施工,過程中出現噪音和振動問題,對與施工地僅一路之隔的小區部分業主的正常生活造成了嚴重影響。
無奈的業主找到小區物業,經過物業人員的反復溝通協商與跟進努力,最終,451戶業主共計獲得40余萬元的擾民賠償款,有力地保障了自己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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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來,隨著城市版圖的快速擴張和更新,城鎮化進程不斷推進的同時,也產生了諸多問題,給市民帶來了不少生活上的困擾。工程噪音污染即是其中一例。
當你歷經一天的辛苦工作,以為終于可以休息時,耳邊卻不斷有此起彼伏的噪音侵擾:建筑工地的轟鳴聲、振搗澆筑的尖銳噪聲、樓上裝修傳來的“滋滋”電鉆聲響……生活壓力大、自主時間少,噪音更是讓人們難以休整,疲憊不堪。相關投訴數據一直居高不下。
生態環境部近期發布的報告顯示,2020年,全國省轄縣級市和地級及以上城市的生態環境、公安、住房和城鄉建設等部門合計受理環境噪聲投訴舉報約201.8萬件。其中,建筑施工噪聲以34.2%的百分比位列第2。
據不完全統計,2020年,生態環境部門“全國生態環境信訪投訴舉報管理平臺”共接到公眾舉報44.1萬余件,其中噪聲擾民問題占全部舉報的41.2%,處于各環境污染要素的第2位。
一方面,工程噪音污染已成為當下公眾集中反映的熱點問題;另一方面,噪音在施工過程中產生的環節多,難取證、難治理。即使打電話投訴,執法人員因為噪聲瞬時性強、難監管的問題,也很難進行取證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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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在,隨著社會經濟水平和文化水平的提高,人們開始逐漸意識到噪音污染的嚴重性,為噪音污染防治做出了諸多努力。
今年3月公布的“十四五”規劃和2035年遠景目標綱要中,首次明確提出“加強環境噪聲污染治理”,將有關內容納入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不僅如此,全國人大常委會已將修改環境噪聲污染防治法,列入2021年度立法工作計劃中。
近期召開的第二屆全國噪聲污染防治研討會上,中國建筑科學研究院有限公司聲學室主任閆國軍表示,目前實施多年的國家標準《民用建筑隔聲設計規范》修訂工作已完成報批,即將發布。其他相關通用規范也正在制定中。
除了明確規范條款,全國各地也在對噪音問題進行大力整治,將規定落到實處:貴陽依托高科技手段和大數據監測,逐步解決噪音“取證難”,同時利用媒體渠道,向全市廣大市民宣傳噪聲污染防治法律、法規和政策,提高相關法律意識;昆明市生態環境局公布了各區的建筑施工噪音擾民投訴電話,定期曝光被市民投訴的施工工地,并要求被投訴單位將處理情況反饋投訴人。
誠然,噪音污染防治仍然有很長的路要走,需要社會各界行動起來,完善高科技監督手段、更新明確相關法律保障條款、調動民眾參與度和積極性。唯有如此,“我想靜靜”才能不再是奢望。(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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