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學校基本信息
學校名稱:廊坊師范學院
學校代碼:10100
(相關資料圖)
辦學層次:普通本科
辦學類型:公辦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
廊坊校區地址:河北省廊坊市愛民西道126號
空港校區地址:河北省廊坊市固安縣新中東街998號(原固安校區,位于北京大興新機場東南直線約5公里)
各專業入學報到校區請查閱我校招生網站。
二、招生范圍
2023年我校面向河北、北京、天津、山西、內蒙古、遼寧、吉林、黑龍江、江蘇、浙江、安徽、福建、江西、山東、河南、湖北、湖南、廣西、陜西、海南、重慶、四川、貴州、云南、青海、新疆、廣東、寧夏、甘肅、上海、西藏等三十一個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招生專業及人數以各生源省最終公布為準。
三、錄取原則
1.招生錄取工作堅持公平競爭、公正選拔、公開程序、德智體美勞全面考核、綜合評價、擇優錄取的原則。
2.考生達到生源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委員會規定的錄取條件,并執行生源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政策,根據實際成績(含政策性加分)擇優錄取。
3.對加分或降分投檔考生的處理按教育部和生源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委員會有關文件規定執行。
4.學校承認生源省(自治區、直轄市)的投檔原則。
四、錄取辦法
1.對于實行“專業+院校”志愿方式的高考綜合改革省份的進檔考生,依據投檔成績錄取。投檔成績相同時,按照語文、數學、外語順序成績較高者錄取。
2.對于實行“院校+專業組”志愿方式的高考綜合改革省份的進檔考生,按照“分數優先、遵循志愿”的原則,依據投檔成績錄取,同一專業組的各專業志愿間不設專業級差。投檔成績相同時,按照語文、數學、外語順序成績較高者錄取。如有未滿額的專業(類),學校對不能滿足專業志愿但服從專業調劑的進檔考生,根據投檔分數進行專業調劑錄取。
3.對于進檔的文史類、理工類考生(不包括高考綜合改革省份和內蒙古自治區),按照“分數優先、遵循志愿”的原則,依據投檔成績錄取,各專業志愿間不設專業級差。投檔成績相同時,按照語文、數學、外語順序成績較高者錄取。如有未滿額的專業(類),學校對不能滿足專業志愿但服從專業調劑的進檔考生,根據投檔分數進行專業調劑錄取。
4.對于進檔的文史類、理工類內蒙古自治區考生,以投檔成績為依據,實行“招生計劃1:1范圍內按照專業志愿排隊錄取”。
5.報考我校音樂類、舞蹈類、美術類及體育類(除運動訓練專業外)專業的考生必須參加生源省統一組織的專業測試,且文化課成績達到生源省文化錄取控制線以上,專業成績合格。錄取辦法是:
(1)河北省:按照綜合成績排序從高到低錄取,綜合成績相同者按照文化成績(含政策性加分)較高者錄取,文化成績相同者按照語文、數學、外語順序成績較高者錄取。綜合成績計算公式以河北省教育考試院公布為準。
(2)其他省份:承認生源省投檔原則,對進檔考生按照“分數優先、遵循志愿”的原則,依據專業成績排序從高到低錄取,專業成績相同者按照文化成績(含政策性加分)較高者錄取,文化成績相同者按照語文、數學、外語順序成績較高者錄取。
6.戲劇影視文學、播音與主持藝術和書法學專業只在河北省招生,承認河北省校際聯考成績。考生文化課成績必須達到河北省文化錄取控制線以上,專業成績合格。錄取辦法是:按照綜合成績排序從高到低錄取,綜合成績相同者按照文化成績(含政策性加分)較高者錄取,文化成績相同者按照語文、數學、外語順序成績較高者錄取。綜合成績計算公式以河北省教育考試院公布為準。
7.運動訓練招生的錄取辦法按教育部、國家體育總局和生源所在省有關規定執行。所有高考加分項及分值不用于運動訓練專業招生錄取。具體見《廊坊師范學院2023年運動訓練專業招生簡章》。
8.體育教育(中外合作辦學)與波蘭沃爾茨應用科學大學合作辦學(教育部批準文號:教外函﹝2022﹞5號文,批準書編號:MOE13PL2A20222224N),采用“4+0”人才培養合作模式,四年就讀于廊坊師范學院。錄取時只招有專業志愿考生,錄取的考生入學后不得轉專業。
9.英語類專業只招英語語種考生,考生必須參加生源省(自治區、直轄市)統一組織的口語測試,達到合格等級,且高考英語文化成績不低于100分。
10.報考我校日語專業的考生,外語語種不受限制,但必須參加生源省(自治區、直轄市)統一組織的口語測試,達到合格等級。
11.除英語類專業限招英語語種考生外,其它所有專業對外語語種不加限制,但我校公共外語為英語,請小語種考生慎重報考。
12.除運動訓練專業外不確定男女生比例。
13.學校不預留招生計劃。
14.公費師范生的招生按照河北省、廊坊市有關部門文件政策執行,錄取批次及要求按照河北省教育考試院有關規定執行。
15.高考改革省份招生專業選考科目要求以各生源省最終公布為準。
五、體檢要求
對考生的身體健康狀況要求按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印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執行。
其中體育類、播音與主持藝術考生要求五官端正,女生身高不低于1.60米,男生身高不低于1.70米。
六、收費標準
學費、住宿費按河北省物價局、財政廳、教育廳文件規定執行,各專業學費標準詳見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公布的招生計劃。住宿費按照500元/人/年執行。
七、入學資格復查
新生報到后,學校要進行新生入學資格和身體復查,對于弄虛作假、不符合錄取條件的將取消入學資格。
八、學歷證書
學生在學校規定期限內達到所在專業畢業要求的,由廊坊師范學院具印頒發經教育部電子注冊、國家承認學歷的本科學歷證書(證書種類為普通高等教育畢業證書);符合學校學位授予條件,頒發廊坊師范學院學士學位證書。
九、招生咨詢
招生辦公室電話:0316-2188213;
錄取期間咨詢電話:0316-2188203;
學校網址:https://www.lfn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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