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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大數據是一項龐大的系統工程,不過如何從國家戰略與頂層設計落地到實際建設與運營?相關路徑看起來還不是很清晰,但近期的一系列舉措或將逐漸改變這一點。
首個省級文化大數據公司的架構透露什么?
5月29日,四川省文化大數據有限責任公司揭牌儀式暨四川省文化數字化建設清單發布會上,四川省文化大數據有限責任公司(以下簡稱“文化大數據公司”)正式成立并落戶成都高新區。文化大數據公司是由四川新傳媒集團有限公司牽頭,聯合中國廣電四川網絡股份有限公司、四川文化產業投資集團有限責任公司、四川日報報業集團、四川廣播電視臺、四川新華出版發行集團有限公司、峨眉電影集團股份公司六家省屬文化企業(單位)成立的。該公司將負責建設運營四川省文化大數據中心,建成四川省國家文化大數據“一中心一平臺”(文化大數據省域中心及省文化數據服務平臺),承擔數字文化相應公共服務職能,推動文化新消費場景創新,促進文化機構數字化轉型升級,開辦文化數據交易市場。
圖為:四川省文化大數據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列表
據公開消息,四川省文化大數據有限責任公司的大股東是四川新傳媒集團(占股42%),后者以川網傳媒為主要支撐成立,前身為“因網而生”的四川新聞網。雖然另一股東四川廣視通聯科技有限責任公司是中國廣電四川公司的全資子公司,占股為13%(排名第二)——但與其他股東差距不大。在此之外的其他股東來自當地文化產業投資集團、廣電傳媒集團、新華集團、日報集團、電影集團等。可以說,文化領域的主流生產供給機構都有了,其跨越或貫通文化類別的特征非常顯著,非常符合文化數字化戰略的發展訴求(當然這背后都是宣傳管理機構)。在媒體融合領域,省級融媒體平臺建設主體各種常常陷于各種爭搶(乃至分裂)之中。與之相比,四川大數據公司的跨文化行業特色更為顯著,倒是可以避免此類問題。
按照文化大數據體系,文化機構(包括文化生產機構與文化消費機構)可通過接入國家文化專網以進一步導入國家文化大數據體系。其中,廣電網絡則是為文化專網的承擔者。從這個角度,中國廣電四川公司位于股東之列是可以預計的。不過,在四川省文化大數據的架構中,新傳媒集團的大股東地位則多少有些媒體融合特色。
與此同時,四川省委宣傳部發布了《四川省文化數字化建設重點項目清單(第一批)》和《四川省文化數字化建設機會清單(第一批)》。其中,有兩項推介項目和文化大數據公司緊密相關:一個是四川省文化大數據中心建設運營項目,將服務于文化數據資源的存儲、傳輸、交易和文化數字內容分發。另一個是四川省文化數據服務(交互)平臺建設運營項目。會上還重點推介了四川數字文化產業基金項目。一方面,四川省文化大數據中心的核心項目預計將通過上述四川省文化大數據公司運作,并從上述兩個項目開始。另一方面,從項目名稱看(后者交互平臺)或更多面向文化消費端,這或是新傳媒集團更多可以參與提供的。也就是說,四川省已經初步勾勒出該省文化大數據的發展路徑。
從傳媒發展角度看,自媒體(及相關網絡平臺)的泛濫是過去數年的重要監管問題;所以,在供給側必然要確保主流媒體機構的主流地位。但在網絡泛在化形勢下,必要的消費端開放性是必然趨勢。這些道理對文化大數據的發展也是很值得借鑒的,這亦或是上述股權架構及核心項目的邏輯。
文化大數據的邏輯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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