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顧互聯網電視的監管歷史,是伴隨著市場發展不斷演進的。
(資料圖)
前塵——2009年之前(39號令、56號令)
緣起——2009年(加強以電視機為接收終端的互聯網視聽節目服務管理)
極速推進——2010年(頒發三張互聯網電視牌照)
第一輪嚴管——2011年(181號文來了)
過渡期——2012年(OTT概念突然火了)
第二輪嚴管——2013年(劍網行動)
最嚴監管來了——2014年(主抓牌照商)
上升到法律層面——2015年(229號文出臺)
重點抓與牌照商與運營商的合作——2016年(6號令、81號文)
并不只針對互聯網電視——2017(關停微博鳳凰網等視頻并再次強調56號令)
抓投屏應用——2018(互聯網電視投屏應用,必須具有互聯網電視牌照)
強化管理——2019(進一步強化互聯網電視集成平臺管理和規范傳播秩序)
開機廣告——2020(規范智能電視開機廣告服務)
技術升級——2021(廣電總局發布《互聯網電視總體技術要求》等四項標準)
專項整治——2022(廣電總局發布《關于對互聯網電視集成平臺開展“清朗視聽”內容安全專項整治的通知》)
不管做硬件還是做內容,做互聯網電視首要的事情是了解監管政策,在合法合規的范圍內跑才有未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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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李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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