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5日,2022中國國際數字經濟博覽會論壇會議——“2022文化數字化戰略發展高峰論壇”在線上舉行,中宣部文改辦原一級巡視員、副主任高書生作了題為《國家文化數字化戰略怎樣落地落實見成效》的發言。
(資料圖)
黨的二十大報告中對繁榮發展文化事業和文化產業方面提出了,要實施國家文化數字化戰略,健全現代公共文化服務體系,創新實施文化惠民工程等。而今年3月中辦國辦在印發的《關于推進實施國家文化數字化戰略的意見》中提出了八大重點任務,各地正在積極地貫徹落實相關工作,高書生就國家文化數字化戰略如何落地落實見成效分享了一些觀點。
打牢文化數字化“底座”,也就是如何推動落地可以先從文化機構角度考慮下它們主要在擔心哪些方面?經過實際的調研,主要體現為“擔心盜版、擔心數據不安全、擔心只投入不產出”三方面,而《意見》中其實也做出了解決方案,概括為“國家文化專網”與“標識解析體系”兩個關鍵詞。
在“兩辦”的《意見》中明確指出,要依托現有有線電視網絡設施、廣電5G網絡和互聯互通平臺,部署提供標識編碼注冊登記和解析服務的技術系統,完善結算支付功能,形成國家文化專網以及國家文化大數據體系的省域中心和區域中心,服務文化資源數據的存儲、傳輸、交易和文化數字內容分發。
如何理解“國家文化專網”?首先,當前我們的網可以總結為“兩張網”,一張為電信網,另一張則為有線電視網,“三網融合”所涉及的互聯網,其實是基于前兩張網而形成的網。
國家文化專網主要的服務內容分為四類:
1)接入服務。由各級廣電網絡公司負責把各類文化機構都接入國家文化專網,在一個閉環系統進行匯集、加工文化資源的數據。
2)存儲服務。是各級廣電網絡公司為文化機構存儲提供以服務器租賃服務。
3)算力服務。這是未來將著力建造的內容,在區域中心建設具有云計算能力和超算能力的文化計算體系,構建一體化的算力服務體系。
4)分發服務。通過鏈通各級各類文化消費場所,并與互聯網消費平臺銜接,多網多終端分發文化數字化內容。
在《意見》中還提到,要依托信息與文獻相關國際標準,在文化機構數據中心部署底層關聯服務引擎和應用軟件,按照物理分布、邏輯關聯原則,貫通已建或在建文化專題數據庫。
值得注意的是,中國方面在國際標準組織ISO提出了建立ISLI國際標準關聯標識符(ISO17316),主要作用體現在四個方面:第一,能為每一個數據作標識(如能提供服務字段以關聯、標識與校驗碼);第二,能提供關聯功能,如載體之間的關聯(包括紙媒、光盤、磁帶、電子設備等),生產者與經營者之間的關聯,內容形態之間的關聯(如文字、圖片、聲音、影像等),還有如呈現設備之間的關聯;第三,提供解析功能,主要為利用ISLI的標識解析;第四,提供以鑒權的功能,如版權認證、自動鑒權等。
最終在實現文化數字化“底座”的搭建中,廣電網絡公司層面將涉及部署提供標識編碼注冊登記和解析服務的技術系統,而文化機構則涉及部署底層關聯服務引擎和應用軟件的任務,這兩項大的任務便是基于國家文化專網而實現的。文化機構只需接入國家文化專網,便可獲得四方面的文化數字化服務,包括四個層面:
1)基礎性服務。文化資源數據的存儲、傳輸、交易和文化數字內容的分發服務,以及低成本、廣覆蓋、可靠安全的算力服務。
2)關鍵性服務。文化資源數據和文化數字內容的確權、評估、匹配、交易、分發等專業服務。
3)增值性服務。文化資源數據和文化數字內容的標識解析、搜索查詢、匹配交易、結算支付等服務。
4)分發服務。主要是銜接互聯網消費平臺,實現多網多終端分發。
在之前的所有“打底座”環節完善后,接下來便是落實的工作,主要涉及五方面:
1)地毯式掃數據
“兩辦”《意見》中提出,要統籌利用文化領域已建或在建數字化工程和數據庫所形成的成果,全面梳理中華文化資源,推動文化資源科學分類和規范標識,按照統一標準關聯零散的文化資源數據,關聯思想理論、文化旅游、文物、新聞出版、電影、廣播電視、網絡文化文藝等不同領域的文化資源數據,關聯文字、音頻、視頻等不同形態的文化資源數據,關聯文化數據源和文化實體,形成中華文化數據庫。
注意“關聯”這個詞,因為我們需要的是將已有的、零散的、不同領域的、不同形態的、數據源和實體數據去形成關聯,并不是要再去建設。2020年中央宣傳文化部門在進行工作對接清單時,發現現有極為海量且珍貴的文化資源數據,涉及到如文旅領域的古籍普查數據、美術館藏品普查數據、非遺普查數據、地方戲曲劇種普查數據等,廣電領域的紅色經典影像資源、珍貴歷史影像資源、優秀科普影像資源、優秀文化類節目、還有紀錄片/影視劇/動畫片等資源,國家文物領域的全國館藏文物數據庫等。另外,還有各宣傳文化部門下屬單位的海量對接清單數據資源,如國家圖書館、中央廣播電視總臺等等。以及各種文獻數據庫以及地方層面的各種文化項目數據庫等等。《意見》中雖未提及,但檔案館及地方志兩類文化機構所涉及的文化資源也不可被遺忘。
因此,地毯式掃數據便是要將中華民族積淀數千年的文化資源,轉化為文化生產要素,使之成為文化創新創造的素材和源泉。并能提取具有歷史傳承價值的中央文化元素、符號和標識,豐富中華民族文化基因的當代表達,全景式的呈現中華文化。
2)超大規模加工數據
文化機構需要搭建數字化文化生產線,其也是接入國家文化專網實現的,進而在數據中提取素材形成文化資源數據,同時也能進行二次創作形成文化數字內容。
3)對接文交所買賣數據
交易環節便要在全國文化大數據交易中心實現,今年8月深圳文交所的全國文化大數據交易中心已經實現試運行,目前已有大量機構入駐紛紛發出了交易及求購信息。通過生成的“數據超市”來實現鏈接資源端與生產端兩側,實現文化數據的交易變現等。
4)多網多終端分發產品
主要通過國際文化專網和電視機“大屏”,將文化數字內容分發到千家萬戶。對接互聯網消費平臺,將文化數字內容分發給移動終端“小屏”和交互式網絡電視“大屏”。還可通過文化專網,將文化數字內容分發到學校、文化館(站)、書店等公共文化設施以及商場、景區、車站、碼頭、城市廣場等公共場所。
5)全民共享數字化成果
《意見》中有提到,要利用現有的公共文化設施,推進數字化文化體驗,公共和擴大中華文化數字化創新成果的展示空間。落地方面如可建立文化體驗園(推及到城市廣場等)、文化體驗館(推及到學校、公共圖書館等)、文化體驗廳(推及到影劇院、新華書店等),最終實現全民共享文化數字化的成果。
責任編輯:李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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