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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7日刊發行政長官批示,分別批準澳門電訊有限公司、中國電信(澳門)有限公司建立及營運一個采用第五代(5G)技術的公共地面流動電信網絡,并提供相關的公用地面流動電信服務的權利,牌照有效期八年。
根據批示,上述兩家公司須在牌照發出日起12個月內自建一個能良好覆蓋澳門全境一半的5G網絡系統,并提供商業服務;在其后18個月內以自建或共建共享或共用方式,將5G網絡擴大到覆蓋澳門全境。
責任編輯:李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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