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有消息顯示,加拿大聯邦政府就編號為C-18的《在線新聞法案》立法提案召開聽證會,并表示即將正式進入立法程序。據了解,這一法案旨在要求Facebook、谷歌等網絡平臺與當地媒體簽署分成協議、為所使用的新聞內容付費。但加拿大方面此次舉行的聽證會并未邀請Facebook母公司Meta,對此后者發出了書面聲明。
Meta方面表示,“我們一直本著誠實、公平的辯論精神與加拿大公共當局就這項立法進行接觸,因此很驚訝沒有收到與會邀請,特別是考慮到立法者公開宣稱這項法律針對的是Facebook”。
同時,Meta加拿大事業媒體合作部門主管汀斯戴爾表示,加拿大方面依據錯誤假設、并扭曲Facebook營運邏輯所推動的立法對Facebook不利,“因此我們必須明確表達,在不得已的情況Facebook未來可能考慮停止分享加拿大的新聞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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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此,加拿大文化政策部長羅德立奎回應稱,直到上周仍持續與Facebook協商,但該公司一再故技重施、試圖使用去年應對澳大利亞的方式,即封鎖當地新聞。羅德立奎還表示,只希望Facebook及其他網絡平臺能與本地媒體商談公平協議,建立雙贏的分成合作關系,而非單純地利用本地媒體的內容謀利。
Meta加拿大公共政策部門主管庫蘭則表示,封鎖加拿大的相關新聞內容絕非樂意見到的事情,“因此我們并非以此威脅當地政府”。
公開資料顯示,《在線新聞法案》的立法提案于今年4月被提出。當時加拿大方面曾表示,“我們看一下2020年的收入就會發現,谷歌和Facebook兩個平臺的線上收入占了總在線收入的80%,現在是解決這種市場不平衡的時候了”。同時,加拿大新聞媒體協會(News Media Canada)方面也對此表示,這項法案能夠有利于為加拿大的新聞出版商創造公平的競爭環境。
Meta方面當時曾回應稱,該公司正在“詳細審查擬議的立法”,將在更確切了解法案內容后與相關政府部門談判。
事實上,近年來已有多個國家和地區開始關注網絡平臺對新聞內容的壟斷行為,并有越來越多媒體指責谷歌和Facebook等平臺從新聞內容中獲利,但卻從不與創作者分享獲得的收入。早在2019年,歐盟方面便推出了“鄰接權”原則,允許新聞出版機構向網絡平臺要求為使用其內容付費。
隨后在2021年,澳大利亞方面進一步出臺了《新聞媒體議價法》,要求網絡平臺必須向新聞機構付費,并規定如雙方協商不成,當地仲裁機構將會介入,制定相關費用標準。
但對于《新聞媒體議價法》的出臺,Meta與谷歌均提出了強烈的反對意見,并實施了相應的反制措施。其中,Meta方面在Facebook上封鎖了澳大利亞媒體產出的內容,谷歌方面則在谷歌搜索中擬要求澳大利亞用戶付費使用,但最終這兩家公司還是選擇了妥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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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房家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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