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促進平臺經濟健康發展,完成平臺經濟專項整改,實施常態化監管,出臺支持平臺經濟規范健康發展的具體措施。”近日召開的中共中央政治局會議對平臺經濟發展提出要求,引起各界廣泛關注。
平臺經濟是我國數字經濟的重要組成部分,是提高全社會資源配置效率、貫通國民經濟循環的重要推動力量,是穩增長、穩就業的重要載體。尤其是疫情之下,騰訊等互聯網企業以數字技術助力實體經濟,使得線下活動加速向線上轉移,健康狀態、物資供應、居家辦公等數字化需求進一步深度融入人們日常。
中國互聯網絡信息中心發布的最新一期《中國互聯網絡發展狀況統計報告》顯示,截至2021年12月,我國網絡購物用戶規模達8.42億,占網民整體的81.6%。2021年全國網上零售額130884億元,比上年增長14.1%。在線上消費快速增長帶動下,2021年我國快遞業務量同比增長29.9%,包裹數量占全球一半以上。
發展過程中往往伴隨著問題。隨著平臺規模的擴張和資本的聚集,有的平臺企業濫用市場支配地位、開展不正當競爭,“二選一”“大數據殺熟”、App過度索權、侵害用戶個人隱私等問題時有發生;也有的平臺企業偏重模式創新,科技創新能力不足。這些問題不僅損害用戶權益、擾亂正常市場競爭秩序,也阻礙了平臺經濟的持續健康發展。
問題是時代的聲音。長期以來,我國堅持規范與發展并重,對以平臺經濟為代表的“四新經濟”秉持包容審慎的監管態度。針對用戶普遍反映的問題,監管部門從信息保護、反壟斷、推薦算法規范等多方面開展專項治理,補短板、強弱項,有效去除平臺經濟中不合規、不公正之處,營造鼓勵創新、公平競爭、規范有序的市場環境。
應該看到,現在提出促進平臺經濟健康發展,并非放松監管,而是要推動其健康、有序發展。規則明確了,底線清晰了,經歷“合規陣痛”后,平臺經濟監管的“四梁八柱”基本確立,后續將逐步建立起以市場化、法治化、國際化為原則的常態化監管體系,并盡快出臺支持平臺經濟規范健康發展的具體措施,在防止各類問題發生的同時,為平臺經濟發展留足空間,營造更加健康良好的生態。
發展離不開規范,規范的目的是為了更好發展。要充分發揮平臺經濟創新共享、精準匹配多要素資源的優勢,使其成為構筑經濟增長新動能和國家競爭新優勢的重要支撐,更好地為經濟高質量發展和人民高品質生活服務。
(劉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