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省生態環境廳、省財政廳聯合印發《山西省深化低碳試點推進近零碳排放示范工程建設實施方案》(簡稱《實施方案》),全面深化低碳試點,開展近零碳排放、碳普惠示范工程建設。通過探索低碳發展模式,總結低碳發展經驗,形成全社會各行業各領域綠色低碳發展模式樣板,服務我省實現全方位推動高質量發展目標。
《實施方案》明確,試點項目按照因地制宜、突出特色、示范引領、有序推進、政府引導、社會參與的原則,由省級統籌、市級推動、項目地組織實施。計劃到2022年底前,完成現有低碳市縣、園區試點的總結評估和動態調整,著力打造低碳試點升級版;組織開展首批近零碳排放示范工程試點創建,完成創建方案評估和試點掛牌。2023年至2024年,組織對試點示范項目開展跟蹤評估。2025 年底前,完成首批近零碳排放示范工程項目建設,低碳試點建設取得新進展,低碳、近零碳排放試點示范效應初步顯現,宣傳總結推廣全省低碳、近零碳排放示范工程建設經驗,形成全社會各行業各領域綠色低碳發展模式示范樣板。
《實施方案》提出4項任務:
深化低碳試點建設。按照我省原有國家低碳城市、省級低碳城市和低碳縣(區)結合雙碳戰略目標以及全方位高質量發展要求,繼續深化低碳試點建設,制定“十四五”深化低碳試點建設工作方案;積極探索在低碳產業培育、傳統產業低碳改造、能源生產和消費模式低碳轉型、基礎設施改造升級、零碳負碳技術應用、氣候投融資發展、低碳體制機制創新等方面取得新進展、新突破。
推進近零碳排放示范工程建設。通過能源、建筑、交通、廢棄物處理、生態等多領域技術措施的集成應用和管理機制的創新實踐,推進近零碳排放示范工程建設。現階段先推進5類試點建設,包括近零碳排放園區(縣區)試點、近零碳排放社區試點、近零碳排放公共機構試點、近零碳排放建筑試點、近零碳排放企業試點等。
探索碳普惠機制試點。建設碳普惠推廣平臺,鼓勵社會公眾積極主動踐行低碳行為、實現生活減排,形成為居民的節能低碳行為賦予價值的激勵機制。
開展碳足跡認證試點。推動對重點產品進行全周期碳排放量核算和碳標簽認證,推動經濟產業綠色低碳發展。
《實施方案》提出,要綜合運用財稅、金融、價格、土地、產業等多種政策引導社會資本投入;推動和引導金融機構創新金融產品,支持低碳、零碳試點項目;鼓勵在試點建設中開展碳捕集、利用與封存等技術的研發與應用,支持低碳零碳負碳技術成果轉化及產業集群發展。同時,項目申報單位應綜合考慮各地經濟發展水平、產業結構、節能潛力等因素,具備應用先進低碳技術和創新低碳管理模式的條件,合理確定試點創建目標,編制試點項目創建工作方案,并明確提出總體和分階段目標、具體措施、配套政策、資金安排、體制機制等內容。
(記者 張劍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