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省應急管理廳印發《關于落實<國家礦山安全監察局關于加強非煤礦山安全生產工作的指導意見>的實施意見》(簡稱《意見》),旨在聚焦非煤礦山安全生產工作存在的短板弱項,通過源頭管控、規范條件、嚴格管理、綜合治理和強化監管,提升全省非煤礦山企業規模化、機械化、信息化和安全管理科學化水平,從根本上消除事故隱患、從根本上解決問題,推動我省非煤礦山行業安全高質量發展。
在嚴格安全生產源頭管控方面,《意見》指出,嚴格安全準入制度,國家級重點縣(繁峙縣)及4個省級重點縣(靈丘縣、代縣、浮山縣、襄汾縣)的新建、改擴建鐵、銅、鉛、鋅等主要礦種地下礦山規模不小于30萬噸/年、地下金礦不小于6萬噸/年、露天采石場不小于50萬噸/年,服務年限不少于5年。嚴格安全設施設計審查,新建、改擴建金屬非金屬礦山對采礦許可證范圍內的礦產資源原則上應當進行一次性總體安全設施設計。嚴格安全設施竣工驗收,非煤礦山企業應當在批準的基建期限內完成項目建設,確需延期的要按照省應急廳相關要求辦理,逾期3個月未辦理延期手續的,應當按規定履行安全設施設計審查程序。
在嚴格安全生產基本條件方面,《意見》提出,非煤礦山企業要嚴格按照審定的礦產資源開發利用方案和礦山環境保護與土地復墾方案及安全設施設計組織建設生產,堅決杜絕長期保留首采工作面行為、不按設計要求掠奪性超能力開采、違規開采保安礦柱等問題引發的透水、坍塌、中毒窒息等事故。金屬非金屬地下礦山應當建立人員定位、安全監測監控、通信聯絡、壓風自救和供水施救等系統。
在嚴格安全和技術管理方面,《意見》明確,要強化主要負責人安全履職,及時調整不嚴格履職的主要負責人。要強化安全生產標準化建設,取得安全生產許可證的非煤礦山企業,從頒發、換發許可證之日起,半年內必須達到相應的安全生產標準化等級。要嚴格按照設計建設和生產,基建金屬非金屬地下礦山必須按照批準的安全設施設計建設,按照礦山施工圖進行施工,施工進度要在施工圖中及時體現,嚴禁以采代建;必須有與實際相符的紙質現狀圖和經監理確認的隱蔽工程記錄。正常生產的金屬非金屬地下礦山必須繪制與現場實際相符的紙質現狀圖,且至少每3個月更新一次并由主要負責人簽字確認后報屬地縣級應急管理部門備案。
在推進礦山安全轉型升級方面,《意見》指出,要強化淘汰關閉,各縣要在2022年底前出臺相關政策,引導長期停產停工、恢復無望的非煤礦山和無配套礦山的獨立選礦廠加快關閉退出。對已運行到設計最終標高或不再進行排尾作業、停產超過3年的尾礦庫及時進行閉庫銷號。要強化整合重組,對一個采礦許可證范圍內存在2個及以上經營管理主體組織生產建設的金屬非金屬礦山和相互之間安全距離不符合規定的小型露天采石場,今年6月底前要拿出整合重組方案,經縣級政府認定符合一個經營管理主體要求后,積極推進整合工作,12月底前仍未能實現由一個經營管理主體進行統一經營管理的,一律停止生產建設。
在強化安全監管方面,《意見》提出,落實地方監管責任,大中型地下礦山和一、二等尾礦庫應當由設區的市級人民政府領導履行包保責任,其余地下礦山和尾礦庫應當由縣級人民政府領導履行包保責任。2022年底前全省非煤地下礦山及中型以上露天礦山要建立完善企業風險分級管控和隱患排查治理信息系統,實現與應急管理部門信息平臺聯網。
(記者 王佳麗)
關鍵詞: 安全生產源頭管控 非煤礦山行業 高質量發展 應急管理部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