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蘭州新區(qū)落實旅行社服務質量保證金暫退政策,通過線上線下相結合,在五個工作日內完成旅行社質保金暫退服務工作,切實為旅行社在常態(tài)化疫情防控期間紓困解難。
據(jù)了解,按照《甘肅省文化和旅游廳(關于轉發(fā)文化和旅游部辦公廳關于進一步調整暫退服務質量保證金相關政策的通知)的通知》要求,2021年10月19日至2022年4月11日(含當日)期間全國所有已依法交納保證金、領取旅行社業(yè)務經營許可證的旅行社,提出暫退保證金申請的,暫退標準可為應交納數(shù)額的100% ,補足保證金期限為2023年3月31日;2022 年4月12 日(含當日)以后取得旅行社業(yè)務經營許可證的旅行社,可申請暫緩交納保證金,補足保證金期限為2023年3月31日。
新冠肺炎疫情發(fā)生以來,蘭州新區(qū)積極落實文旅行業(yè)紓困助企政策落地見效。目前,已完成暫退旅行社旅游服務質量保證金政策三次調整、三次延期。
(甘麗媛)
關鍵詞: 蘭州新區(qū) 旅行社服務質量 保證金暫退政策 紓困助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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