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黃合通訊員勇祖軒王岑)“雖說來寧波工作好幾年了,但之前繳納社保中斷過一個月,不滿足落戶條件。這次新政將其調整為‘4年內累計繳納36個月’,看來我的戶口簿馬上可以更新了。”昨天一大早,“90后”王園園就來到江北戶政中心進行現場咨詢。
王園園口中的“新政”,是9月15日正式施行的《關于進一步放寬我市戶口準入條件的通知》。在去年出臺的《寧波市區戶口遷移實施細則(試行)》政策基礎上,寧波進一步優化戶口遷移政策,大幅度放寬人才落戶、居住就業落戶條件,并新增了租賃落戶和投資創業落戶。
“可以說,這是寧波史上最低門檻的落戶新政。敞開胸懷,降低門檻,聚天下可用之才——作為制造業大市,寧波需要大量實用型人才、技能人才和大批青年才俊,為城市未來的發展建設發揮應有的貢獻。”寧波市委人才辦有關負責人說。
據悉,這次新政再一次釋放了對青年人才落戶的利好。“先落戶再就業范疇”從“專科應屆畢業生”擴大到“全日制普通高校、中等職業學校(含技校)畢業生畢業15年內”;“專科學歷或中級技能職業資格的社保繳納年限要求”從“1年”縮減為“6個月”;“遷入高層次人才專戶的社保繳納年限要求”從“3年”減至“1年”。
同時,新政也進一步放寬了對居住就業落戶和投資創業落戶的要求,明確在我市就業并參加社保滿5年且在城鎮地區租住在同一社區滿5年的,可落戶房屋所在地社區集體戶;在我市投資辦企業、個人創業稅款繳納滿3年或社保繳納滿3年,且取得商業用房或辦公用房合法所有權的,可將本人、配偶、未成年子女戶口遷入房產所在地的社區集體戶。
此外,針對一些青年人才的“后顧之憂”,新政取消了老年父母投靠落戶限制,“父母投靠子女落戶住房面積要求”由“人均18平方米”調整為“無面積要求”;“社保、稅款繳納年限要求”由“連續繳納年限”調整為“累計繳納年限”,進一步減輕了人才落戶寧波的壓力。
關鍵詞: 寧波落戶新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