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7日,鑫苑名城2號院工地違反我市禁止燃放煙花爆竹規定,在城區范圍內燃放煙花爆竹,造成嚴重污染。
市督導組執法三處接指令檢查發現,該工地在二七區金水源辦事處轄區。項目名稱為鑫苑名城2號院,位于嵩山輔路東琴韻路北。
今天上午,該工地違反我市禁止燃放煙花爆竹規定,在城區范圍內燃放煙花爆竹,造成嚴重污染。此外,該工地還存在諸多問題,如私設車輛出入口,未設置車輛沖洗設施,車輛出入未沖洗;高溫時段現場露天噴漆,面積較大;高溫時段露天電焊兩處;部分物料和建筑垃圾未覆蓋。
對此,督導組人員現場開具了交辦單,要求該工地立即整改,并由二七區督辦,依法依規嚴肅處理。同時,按照有關規定將該項目主要負責人移交馬寨分局依法處理。(轉自中華網河南)
關鍵詞: 鄭州鑫苑名城2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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