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擅用演員楊穎(Anglelababy)肖像、簽名圖樣推廣宣傳公司經營的飲品,且宣稱與楊穎簽約助推品牌升級,杭州某餐飲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杭州某餐飲公司)被起訴侵犯楊穎肖像權、姓名權。新京報記者今日(7月9日)獲悉,朝陽法院判決該公司賠禮道歉,賠償經濟損失100萬元。
涉案侵權圖片。來源:法院供圖
2017年9月起,杭州某餐飲公司在其微信公眾號“QE杯”“QE杯茶飲”及官方微博中發布多篇文章,文章中使用有楊穎手持標注“QE杯”飲品的形象,實體店面照片、秒拍視頻中的宣傳海報使用楊穎手持飲品形象、楊穎手寫簽名,并在推送文章及宣傳海報中多次宣稱成功攜手Anglelababy簽訂合作意向
楊穎認為,該公司的行為嚴重侵犯了她的肖像權、姓名權,故訴至法院要求公開致歉并索賠經濟損失100萬元、維權成本2萬元。
杭州某餐飲公司辯稱,楊穎主張的侵權內容均已刪除,我公司僅使用楊穎一張照片,原告起訴缺乏法律依據。且楊穎所主張的實體店并非我公司分支機構,在法律上屬于獨立的民事主體,相應的行為和后果應由店面自行承擔。綜上,請求駁回楊穎的訴訟請求。
經查,楊穎主張侵權的7篇文章中,至庭審現場尚有3篇未刪除。
法院經審理認為,杭州某餐飲公司未經楊穎許可,擅自在其主辦的微信公眾號及官方微博將楊穎的肖像及簽名圖樣用于“QE杯”商業廣告宣傳和推廣,且宣稱與楊穎簽訂合作關系助推品牌全面升級,目的在于增加產品的市場影響力,其行為明顯侵犯了楊穎的肖像權、姓名權,應承擔侵權責任。
楊穎作為演藝人士具有較高知名度,其姓名、肖像具有一定商業價值,杭州某餐飲公司使用楊穎姓名和肖像長達一年半以上的時間,使用范圍較為廣泛,使用方式易使一般公眾誤以為楊穎就是該公司相關產品的代言人,且部分涉案文章截至庭審當日依然沒有刪除,侵權行為呈現持續狀態。
本案中楊穎提交了與案外人簽訂的代言合同、收款票據及完稅證明,法院綜合考量杭州某餐飲公司的上述侵權情節以及楊穎的代言酬勞,認為楊穎關于經濟損失起訴的數額并無不當,應予支持。
最終,法院一審判決杭州某餐飲公司在該公司微信公眾號、微博中連續十日向楊穎賠禮道歉,并賠償楊穎經濟損失100萬元。
新京報記者 劉洋 通訊員 黃碩
關鍵詞: 擅用演員楊穎肖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