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不完全統計,滬深股市今年以來退市力度大幅加強,截至目前有9家公司被暫停上市,66家被特別處理(戴帽“*ST”)。
5月份,滬深交易所決定,依法依規對*ST海潤、*ST上普等4家公司的股票實施終止上市,再次向市場表明了滬深交易所切實擔起退市主體責任、嚴把退市出口關、堅持“有一家退一家”的監管態度。
6月20日,東北證券戰略規劃部高級研究員楊豐強在接受《證券日報》記者采訪時表示,今年以來,共9家上市公司暫停上市,已遠超去年全年的3家;84家上市公司發布退市風險公告(剔除撤銷退市風險公告),較去年同期的53家增加了58%。隨著退市制度不斷完善,暫停上市和提示退市風險的原因更加多樣化,如被出具無法發表意見的審計報告、存在重大違法行為等情形明顯增加。
中信改革發展研究基金會研究員趙亞赟6月20日在接受《證券日報》記者采訪時表示,退市股票增多形成正向淘汰,留下并新增業績較好的股票,嚴進嚴出,既抑制了過度投機,培養了價值投資理念,又解決了IPO堰塞湖的壓力,擴大直接融資比例,解決了質地優良的中小企業融資難問題。退市制度還可以參考境外資本市場,要注意保護投資者特別是中小投資者利益,完善相關規定。
楊豐強表示,退市制度的不斷完善,將提升資本市場資源配置效率,提高上市公司質量。一是促進資本市場優勝劣汰,打擊市場殼資源炒作,推動投資者回歸價值投資,使資源流向優質企業;二是使企業上市行為更加理性,真正為資本市場篩選出能夠持續成長的企業;三是通過加大重大違法行為退市和處罰力度,震懾違法違規行為,使企業信息披露更加真實透明。
中郵證券董事總經理、首席研究官尚震宇對《證券日報》記者表示,為了給資本市場營造價值投資的氛圍,更好的服務實體經濟,加大退市力度,退市常態化有必要推上日程,從而驅動資金結束空轉、有效支持實體發展。為完善退市制度,必須限制上市公司相關主體股份減持行為,并認真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于進一步加強資本市場中小投資者合法權益保護工作的意見》的要求。
“完善退市制度需要從兩個方面入手。一是完善強制退市標準。優化現有的財務指標和交易類指標,更真實地反映企業持續經營能力。目前科創板已經在退市制度改革上做出了有益探索,在交易指標上引入市值指標,更真實反映企業市場價值等。二是繼續推進新股發行制度的市場化改革。只有降低殼資源的稀缺性,才能減少企業保殼動機,促使經營不善的企業主動退市。”楊豐強告訴記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