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網上購買虛假病歷能通過初審 水滴籌回應:未通過社交網絡驗證的無法提現 網絡眾籌如何確保“愛心”不被鉆空子)
日前有媒體報道稱,可以在網絡上購買虛假病歷,并在水滴籌平臺通過籌款的初步審核。水滴籌回應表示,作為“救急難”的個人大病求助互聯網服務平臺,水滴籌借助熟人社交網絡驗證,在籌款的整個過程進行風險控制。
北京青年報記者驗證發現,在微博等平臺不少用戶公開售賣診斷證明、住院記錄、病歷本、B超報告單、CT片子等病歷資料,花費150元即可購買一份“診斷證明”,并且“可以開任何病情”。
律師表示,水滴籌、輕松籌等眾籌平臺不屬于慈善組織,但是此類平臺為慈善組織互聯網募捐信息平臺,因而要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慈善法》的規定為取得公開募捐資格的慈善組織提供公平、公正的信息服務。
可以看出,《慈善法》對慈善組織和給慈善組織提供信息的平臺有規范作用,但是也要求諸如水滴籌這樣的平臺在界面的明顯位置告知公眾諸如:該求助信息不屬于慈善公開募捐,真實性由信息發布者負責等字樣。
調查
有人售賣病歷本、繳費單等
一份診斷證明僅售150元
北青報記者在社交平臺上找到多個公開售賣病歷本、診斷證明、繳費單、掛號單等醫院資料的個人賣家。
一位賣家對北青報記者表示,“北京的最好開。”他隨后給出的一份清單上,包含了北京的37家三甲醫院,包括北京協和醫院、北京市北大人民醫院、北京市海淀醫院等等,并表示可以開具上述任意一家醫院的診斷證明及其他檢查材料。
賣家稱,他可以幫助開具診斷證明、發票、出院證明、住院記錄、繳費記錄、病理檢查報告/活檢報告、血檢單據、CT片子、B超報告單、病假條、住院病歷首頁等等資料,可謂“全套”。開具一份診斷證明的價格為230元,帶有醫生手寫記錄或機打記錄,可附醫生建議休假天數。對方還表示,前來購買診斷證明的,大多都是為了向公司“請假”。在北青報記者詢問可以開具何種疾病時,對方表示,“可以開任何病情,你可以指定。”
另一位賣家則直接曬出了一份做好的“北京大學第三醫院診斷證明書”,在右下角不僅有醫院的公章,還有醫師的個人紅章,包含醫師手寫簽名。在這里,一份診斷證明的售價僅150元。這位賣家表示,自己售賣的診斷證明一般人看不出真假,尤其是大醫院,“上海和北京的都是和醫院一模一樣的”。在談及能開何種疾病時,他稱開的比較多的是胃出血、心肌炎、闌尾炎、腰肌勞損、腰椎間盤突出等疾病,但疾病也可以隨意選,“癌癥、腫瘤都可以開”。
回應
水滴籌稱初審后還有后續環節
未通過社交網絡驗證的無法提現
在此前的報道中,有媒體網購了虛假病歷及診斷證明,并上傳至水滴籌平臺發起眾籌,很快便通過初審,隨后有同事試驗捐贈10元成功。
水滴籌回應表示,此前的試驗中身份證明材料經第三方身份校驗確認無誤;病情證明材料經平臺初步審核,但還未通過求助人社交網絡的監督驗證以及提現公示驗證等多個環節,無法完成提現。
水滴籌表示,作為 “救急難”的個人大病求助互聯網服務平臺,水滴籌借助熟人社交網絡驗證,在籌款的整個過程進行風險控制。求助人在提交身份證明材料、病情證明材料等相關材料,通過平臺初步審核之后,還需要經過社交網絡的監督驗證、提現公示驗證等環節,才能最終完成提現。對于僅僅提交了基礎信息而不在社交網絡進行傳播驗證的籌款,既無法籌集到所需資金,也無法最終完成提現,可視為無效求助項目。
水滴籌稱,大病籌款,很多時候關系著患者是否能夠得到及時治療,因此呼吁社會各界嚴肅對待。平臺嚴厲譴責通過制作、購買虛假材料騙取網絡同情、消耗社會資源和愛心的不當行為。
水滴籌創始人兼CEO沈鵬則表示,水滴籌的創業初心是想讓更多人病有所醫,面對當前個人資產缺乏合法有效核實途徑等問題,水滴籌審核依然有改進空間,但團隊繼續努力中,希望更多媒體能夠共同營造健康向上的大環境。
自律
愛心籌、水滴籌等平臺簽署自律公約
求助發起人承擔資料不實的法律責任
2016年以來,民政部先后遴選指定兩批慈善組織互聯網公開募捐信息平臺(簡稱互聯網募捐信息平臺),并接受了中國慈善信息平臺、基金會中心網的退出申請。截至2018年6月,共有20家互聯網募捐信息平臺可為慈善組織提供募捐信息發布服務,其中就包括水滴籌、輕松籌等網絡互助平臺。
民政部在今年4月發布的信息顯示,民政部依據《慈善法》指定的20家互聯網募捐信息平臺,2018年共為全國1400余家公募慈善組織發布募捐信息2.1萬條,網民點擊、關注和參與超過84.6億人次,募集善款總額超過31.7億元,同比2017年增長26.8%。其中最大的平臺是騰訊公益募款17.25億元、螞蟻金服募款6.7億元、阿里巴巴公益募款4.4億元,而輕松公益、水滴公益募捐金額也達千萬級。
民政部表示,愛心籌、輕松籌、水滴籌等三家平臺簽署發布了個人大病互聯網求助行業自律公約,依法依規通過指定平臺進行網絡募捐,已成為廣大慈善組織的共同追尋和行動自覺。
北青報記者注意到,《個人大病求助互聯網服務平臺自律倡議書》顯示,平臺應加大資源投入,健全審核機制,配備與求助規模相適應的審核力量,實行機器智能和人工“雙審核”。求助發起人須按平臺規定,提交發起人及患者身份信息、患者所在醫療機構開具的醫療證明等真實材料,經平臺審核通過后,求助項目方可上線和生成籌款鏈接。求助人對個人及家庭經濟狀況要真實、全面、客觀地進行說明(主要是工資收入、房產、車輛、金融資產、醫療保險等信息),并可提供證明材料,也可邀請第三方協助佐證。
北青報記者看到,目前在水滴籌、輕松籌、愛心籌三家平臺上,均顯示有發起人承諾:所提交的文字與圖片資料完全真實,無任何虛構事實及隱瞞真相的情況,如有不實,發起人愿承擔全部法律責任。同時,平臺也均聲明,該求助信息不屬于慈善公開募捐,真實性由信息發布者負責。三個平臺在項目發起頁面也都有舉報按鈕。
中國財政科學研究院應用經濟學博士后盤和林評論稱,最近德云社演員眾籌百萬暴露了眾籌平臺的審核問題,包括“假病歷通過審核”等此類事情將嚴重透支人們對眾籌平臺的信任,最終損害的是真正需要幫助的人的利益,使得他們失去一個救助的渠道。我覺得,眾籌平臺必須切實履行起審核義務,強化各個環節的監管。
不過,他認為最關鍵的在于資金使用的監管。諸如假病歷等事件其實是防不勝防,但可以抓緊資金使用這一關鍵環節,比如直接支付到醫院,并要求醫院提供發票等。與此同時,加大信息公開力度,比如德云社演員眾籌百萬的事情就是信息公開之后公眾監督的結果。再嚴格的平臺審核都無法做到百分之百,最好的辦法是強化資金管理及信息公開。捐贈者的知情權要充分保障,包括設置“后悔權”,即在籌款人信息不真實時,保留追溯的權利。
律師
籌款人不可以任意募捐
網絡籌款平臺缺乏有效審核能力
“相聲演員吳某家人應當屬于個人求助,個人求助是指個人因為自己或者家庭成員遇到困難,主動求助于社會或通過其他的途徑尋求幫助的行為,因此網友的捐助實際上是一種贈與行為,對于求助人是附義務的。”北京京師律師事務所馬云婷律師對北青報記者表示。
《慈善法》對慈善組織有所規定,其中所稱的慈善組織,是指依法成立、符合本法規定,以面向社會開展慈善活動為宗旨的非營利性組織。慈善組織可以采取基金會、社會團體、社會服務機構等組織形式。《慈善法》還規定,開展慈善活動,應當遵循合法、自愿、誠信、非營利的原則,不得違背社會公德,不得危害國家安全、損害社會公共利益和他人合法權益。
馬云婷說,水滴籌、輕松籌等眾籌平臺不屬于慈善組織,但是此類平臺為慈善組織互聯網募捐信息平臺,因而要按照《慈善法》的規定為取得公開募捐資格的慈善組織提供公平、公正的信息服務。可以看出,《慈善法》對慈善組織和給慈善組織提供信息的平臺有規范作用,但是也要求諸如水滴籌這樣的平臺在界面的明顯位置告知公眾諸如:該求助信息不屬于慈善公開募捐,真實性由信息發布者負責等字樣。進行風險提示,吳某的籌款界面上,水滴籌給出了風險提示,也就是告知大眾此類行為為個人求助,盡到了一定的告知義務。但是大眾其實難以分辨。
故相聲演員吳某家人的個人求助行為雖然發布在受《慈善法》約束的慈善組織互聯網募捐信息平臺上,但是并不屬于慈善公開募捐,較少接受《慈善法》規范,而是屬于《民法總則》《合同法》或《刑法》規范的領域。
但這不代表籌款人可以任意募捐,依然要遵守誠信原則,真實披露信息的原則。如果說相聲演員把家里的資產狀況公開地告知大眾,在平臺上真實呈現,則有房有車也不算欺騙。但是沒有真實告知,甚至有所隱瞞和欺騙,就涉及到違法,甚至詐騙。
馬云婷提到,水滴籌、輕松籌等平臺,實際上缺乏有效審核能力,他們提出了前置審核的概念,但是除了一些社交網絡的驗證,實際上他們很難進行審核,希望政府部門給予相應的扶持和幫助,以及強力的監管和規范,建立良好的慈善機制。尤其是把個人求助眾籌等法律模糊地帶,明確化、規范化,不要讓一些道德水準低下、法律意識淡薄、不誠實守信的人一次次傷害我們的慈善事業以及善良大眾的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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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聲演員在水滴籌眾籌百萬引爭議
近日,德云社相聲演員吳鶴臣腦出血并一度失去意識,家人在水滴籌發起百萬元眾籌,并勾選“建檔立卡貧困戶”。
有網友稱其家里在北京有兩套房一輛車,腦出血這樣的病也有醫保,為何需要眾籌100萬元,質疑其家人騙捐。目前,上述眾籌已經籌到148184元,且已關停募捐。
隨后,水滴籌回應表示,有房有車也可以發起籌款,勾選“貧困戶”是發起人誤操作;曾與醫院溝通,但醫院沒辦法給出醫療花費。
德云社也公開回應表示,吳鶴臣妻子發起眾籌系其私人行為,公司已開展內部募捐活動。吳鶴臣妻子則回應表示,“沒有逼捐騙捐”,陸續會公布一切信息,目前籌集資金在水滴籌平臺,會為水滴籌提供醫院官方賬戶,全部用于醫療費用。
有不少網友認為眾籌平臺對籌款人信息審核不嚴格,是利用了網友們的愛心,讓大家看到了眾籌的輕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