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1日,國航、南航官方紛紛發布關于調整國內客票退改手續費標準的公告,明確自3月31日、3月24日起,實行“階梯費率”。
早在2018年7月,民航局就正式發布《關于改進民航票務服務工作的通知》,要求進一步完善機票退改簽收費制度。民航局要求,航空公司要合理確定客票退改簽收費標準,退票費不得高于客票的實際銷售價格。其中所謂退改簽收費“階梯費率”,即根據不同票價水平和時間節點等,設定合理的梯次收費標準。
圖片來源:國航官網
根據民航局《關于改進民航票務服務工作的通知》(局發明電〔2018〕1952號)要求,國航于2019年3月31日(含)起實行新的國內客票退改手續費收費標準。
新標準由兩檔收費標準調整為四檔,即實行“階梯費率”。“航班起飛前30天(含)之前”、“航班起飛前30天(不含)至14天(含)”、“航班起飛前14天(不含)至4小時(含)”、“航班起飛前4小時(不含)至航班起飛后”,四個時間段內的退改手續費收費標準不同且時間計算精確到分鐘。同時,換開客票后退票由按照新票的退票規則收取退票手續費,改為按照原始客票(即第一張客票)的退票規則收取退票手續費。
同日,南方航空也發布了類似的新規,南航官方宣布,從3月24日起,實行國內機票退改手續費新標準,同樣分四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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