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晚間,格力電器公布了2018年半年度權益分派實施公告,以公司現有總股本6,015,730,878股為基 數,向全體股東每10股派6元人民幣現金(含稅)。照此計算,格力電器為此付出的現金將達36億元。據悉,本次權益分派股權登記日為:2019年2月22日,除權除息日為:2019年2月25日。今天,格力電器股價上漲3.13%,報收于44.09元/股。
其實,這是董明珠給投資者發放的一次遲到的紅包大禮,去年下半年,曾經由于董明珠發話“暫不分紅”而引發了格力股價的大幅下跌。而這次的36億元分紅方案正是那次暫緩的分紅計劃。去年4月25日晚間,格力電器公布2017年業績報告時,業績數據同樣靚麗,但卻沒有發布分紅計劃,這在當前監管部門大力推動上市公司現金分紅、打擊“鐵公雞”的背景下尤為顯眼。對此,董明珠的解釋也理直氣壯,“我這次遲些分紅有什么不可以?按慣例分紅,我這次起碼能分一個億,我何嘗不想分,但是我沒分!”董明珠在格力電器股東大會上表示,“希望大家理解我去年為什么不分紅。不分紅是為了讓企業強大。”她同時希望投資者持有格力股票,“希望你們終身持有格力股票。”董明珠表示,暫緩分紅的目的是留存基金用于生產基地建設,智慧工廠升級,以及智能裝備、智能家電、集成電路等新產業技術研發和市場推廣。
格力電器的這次“不分紅”,不僅引發了投資者的關注,也引起了深交所的關注。深交所還專門發出《關于對珠海格力電器股份有限公司的關注函》,希望格力電器說明2017年度未進行現金分紅的理由以及合理性進行說明。對此,格力電器當時就表態稱,2017年度的不分紅并不會改變格力的分紅傳統,并稱將在2018年半年報時分紅。
據了解,格力電器一向以分紅豪爽著稱于股市——2017年,格力電器公布2016年年報時推出了“每10股派18元”的分紅預案,總分紅額高達108.28億元,創下歷史新高,股息支付率高達70%;再之前格力在發布2015年財報時的分紅方案是“每10股派現15元”,在所有A股上市公司中屈指可數;發布2014年年報時,格力電器的分紅方案是“每10股轉增10股派現30元”,共分紅90多億元。
關鍵詞: 格力發36億分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