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咪蒙商業版圖:3公司霍爾果斯注冊,曾放言建新媒體集團)
1月29日,微信公眾號“才華有限青年”發布的一篇文章《一個出身寒門的狀元之死》在短時間內刷屏朋友圈、閱讀量很快突破10萬+,不久后,該文章被微信屏蔽,原因為“此內容違反《即時通信工具公眾信息服務發展管理暫行規定》”。
盡管文章已經被刪除,但是關于該文章的爭議卻持續發酵,一方面,文章本身的真實性遭到讀者的質疑;另一方面,“才華有限青年”為知名自媒體人咪蒙名下的公眾號之一,于是,咪蒙及其文章也成為了這波輿論的談資之一。
據媒體報道,咪蒙于2015年進京創業,但是新京報記者了解,咪蒙作為法定代表人的第一家公司在2014年便已經注冊。2016年,微信公眾號“咪蒙”突破百萬粉絲,咪蒙本人也成為自媒體網紅。
2017年年初,咪蒙在接受GQ中國專訪時,頭條廣告報價68萬和助理月薪5萬,這兩個數字再度引爆了輿論對于自媒體網紅咪蒙的熱議。
同樣是在2017年,有媒體報道稱,咪蒙在出席活動時“宣稱要在3年內,成為中國最大的新媒體集團。”
那么,咪蒙的新媒體集團現在建設得如何了呢?
咪蒙控股公司曾因著作權權屬、侵權糾紛被起訴
2017年4月,咪蒙現身某活動,據媒體報道,咪蒙公開聊了她在今后的商業規劃藍圖。據悉,當時咪蒙提到最重要的任務,就是培養5-10個小號,“才華有限青年”便是其中之一。
據了解,微信公眾號“才華有限青年”的賬號主體為霍爾果斯爆炸糖影視傳媒有限公司,天眼查資料顯示,該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為馬凌(即咪蒙),北京十月初五影視傳媒有限公司持有霍爾果斯爆炸糖影視傳媒有限公司100%股權。
同時,馬凌(即咪蒙)也是北京十月初五影視傳媒有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還是該公司的大股東,持股比例為66.67%,該公司的注冊資本約為554.6萬。
新京報記者注意到,北京十月初五影視傳媒有限公司曾因著作權權屬、侵權糾紛而被他人或公司起訴。
在一份武漢光亞文化藝術發展有限公司、武漢華語文化發展有限公司等與劉若英等著作權權屬、侵權糾紛一審民事裁定書中,北京十月初五影視傳媒有限公司為被告之一,該案于2018年5月22日立案,2018年6月15日,本案按原告撤回起訴處理。
咪蒙名下有2家“影視”冠名的公司,名下3家公司注冊在霍爾果斯
2017年年初,咪蒙在接受GQ中國專訪時,頭條廣告報價68萬和助理月薪5萬,這兩個數字再度引爆了輿論對于自媒體網紅咪蒙的熱議。
其實,除了有豐厚的廣告收入,咪蒙在“影視”上也有布局。
2017年3月,咪蒙在接受創業邦采訪時提到,北京十月初五影視傳媒有限公司將是一家以服務女性用戶為主的新媒體集團,里面包含內容、影視;咪蒙還表示“有新的劇本正在策劃中,年底可能會有一部大電影上映。”
2017年5月9日,咪蒙在微信公眾號“咪蒙”上推送了一篇題為《沒化妝,沒洗頭那天,我遇到了前男友》的文章,文末附了一個10分鐘的視頻,據咪蒙表示,這個視頻是咪蒙團隊自己拍的“第一支品牌廣告”。
天眼查顯示,咪蒙(本名:馬凌)作為法定代表人的企業有7家,分別是:深圳萬物生長影視傳媒有限公司、北京十月初五影視傳媒有限公司、上海光樓企業管理咨詢合伙企業(有限合伙)、上海樹梢企業管理咨詢合伙企業(有限合伙)、霍爾果斯爆炸糖影視傳媒有限公司、霍爾果斯不想上班文化傳媒有限公司、霍爾果斯愛發紅包文化傳媒有限公司,其中,最早成立的深圳萬物生長影視傳媒有限公司已注銷(2014年成立)。
仔細觀察這7家企業的注冊地點可以發現,其中3家的注冊地為霍爾果斯,另外4家分布在北京、上海、深圳等城市。
咪蒙作為股東的企業有3家,分別是:北京十月初五影視傳媒有限公司、上海光樓企業管理咨詢合伙企業(有限合伙)、上海樹梢企業管理咨詢合伙企業(有限合伙)。
咪蒙作為高管的企業有8家,分別是:深圳萬物生長影視傳媒有限公司、北京十月初五影視傳媒有限公司、上海光樓企業管理咨詢合伙企業(有限合伙)、上海樹梢企業管理咨詢合伙企業(有限合伙)、霍爾果斯爆炸糖影視傳媒有限公司、霍爾果斯不想上班文化傳媒有限公司、霍爾果斯愛發紅包文化傳媒有限公司、上海秒飯企業管理咨詢合伙企業(有限合伙)。
天眼查還顯示,咪蒙疑似擁有5家企業的實際控制權。
媒體人談咪蒙及其文章:雞湯好喝,但未必里面一定是雞肉
咪蒙的走紅,也引來了各方爭議。
媒體人韓浩月在2016年的一篇文章中寫道:“網紅已經成為一個職業,并且形成了群體。當下的網紅群體正在分裂為兩個部分,一部分浮在輿論湖面上方,時不時會因個性言論成為眾人矚目的焦點,一部分則沉入輿論湖底,不能引起主流社會關注,但一樣能獲得成就感和不錯的收入。一道看不見的分水嶺,讓網紅也有了階級。而咪蒙無疑是前一部分人的代表,她以傳統媒體精英之身投入自媒體江湖,又以江湖人士的販賣手段,成功把自己變成了廣告接到手軟的成功人士。”
在《papi醬是低配版蘇菲·瑪索,這位大神是加強版咪蒙》一文中,作者王磊在文末寫道:“咪蒙的雞湯好喝,但未必里面一定是雞肉啊。”
2017年,因為江歌媽媽和涉事人劉鑫的“出鏡”,江歌一案再度引發輿論喧囂。微信公號“咪蒙”,也推送了一篇《劉鑫江歌案: 法律可以制裁兇手,但誰來制裁人性?》的評論性質的文章。
在《江歌案:殺氣騰騰的咪蒙制造了網絡暴力的新高潮》一文中,作者與歸在剖析了咪蒙的文章之后,直言“咪蒙這樣的文字里是帶有殺氣的,長期浸泡在這樣的文字里,讀者也是可以培養出殺氣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