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銀監局19日發布2則行政處罰信息表,由于侵占資金,偃師融興村鎮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簡稱 偃師融興村鎮銀行)和河南偃師農村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簡稱偃師農商行)兩名工作人員被終身禁止從事銀行業工作。
罰單顯示,因為侵占資金,洛陽銀監局依據《中國銀監會辦公廳關于加強銀行業金融機構內控管理有效防范柜面業務操作風險的通知》第三條,《商業銀行法》第五十二條,《中華人民共和國銀行業監督管理法》四十八條。決定給予偃師融興村鎮銀行工作人員喬國慶和偃師農商行工作人員馬占強終身禁止從事銀行業工作的行政處罰。
官網資料顯示,偃師融興村鎮銀行位于偃師市城關鎮迎賓路3號,該行主要提供吸收公眾存款;發放短期、中期、長期貸款;辦理國內結算;辦理票據承兌和貼現;從事同業拆借;從事銀行卡業務;代理發行、代理兌付、承銷政府債券;代理收付款項及代理保險業務;經銀行業監督管理機構批準的其他業務。
偃師農商行法人代表滕中亮,于2007年7月注冊成立,注冊地位于偃師市商都路65號。該行主要經營吸收公眾存款;發放貸款;辦理國內結算;辦理票據貼現;代理其他銀行的金融業務;代理發行、代理兌付、承銷政府債券和政策性金融債券;買賣政府債券、金融債券;從事同業拆借;代理收付款項及代理保險業務;提供保管箱服務;經銀行業監督管理機構批準的其他業務。(憑有效許可證經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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