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長生生物將強制退市,實地走訪廠區部分項目已停工)
狂犬疫苗事發后不到5個月,長生生物接到了強制退市的告知書。12月11日,*ST長生(以下統稱:長生生物)公告,2018年12月11日,長生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收到《深圳證券交易所重大違法強制退市事先告知書》。長生生物還在同日收到了證監會的《行政處罰決定書》,相關人員收到中國證監會《市場禁入決定書》。
收深交所重大違法強制退市事先告知書
12月11日,長生生物收到《深圳證券交易所重大違法強制退市事先告知書》,其中表示,2018年10月16日,長生生物主要子公司長春長生因違法違規生產疫苗,被藥品監督管理部門給予吊銷藥品生產許可證、處罰沒款91億元等行政處罰。
深交所認為,上述違法行為情節惡劣,嚴重損害國家利益、社會公共利益,觸及了深交所《上市公司重大違法強制退市實施辦法》第二條、第五條規定的重大違法強制退市情形。深交所擬對長生生物股票實施重大違法強制退市。
深交所表示,“公司可以在收到本事先告知書的十個交易日內提交不對公司股票實施重大違法強制退市的書面陳述和申辯等材料,逾期視為放棄陳述和申辯的權利。”根據深交所相關規定,長生生物還可申請聽證。
值得注意的是,長生生物并未在公告中表示,是否會提交不對公司股票實施重大違法強制退市的書面陳述和申辯等材料、申請聽證等。
長生生物在公告中提示,深交所將根據相關規則作出是否對公司股票實施重大違法強制退市的決定。如果決定實施重大違法強制退市,根據深交所規定,將依規依序對公司股票實施退市風險警示、暫停上市和終止上市。深交所作出終止上市決定后,公司股票交易進入退市整理期。
遭證監會處罰,高俊芳被終身市場禁入
在收到深交所強制退市事先告知書的同時,長生生物12月11日再次收到證監會的行政處罰決定書。
證監會表示,長生生物存在未按規定披露相關產品抽驗不合格、全面停產及召回的信息以及相關產品有關情況的公告存在誤導性陳述及重大遺漏;未披露被吉林省食藥監局調查的信息;未披露長春長生相關產品GMP證書失效和重新獲得GMP證書以及2015年至2017年報及內部控制自我評價報告存在虛假記載等問題。
今年10月,證監會官網公布,擬對長生生物處以60萬元罰款的頂格處罰,擬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高俊芳等4名當事人給予警告,分別處以30萬元的頂格處罰,同時采取終身市場禁入措施。以及對其他涉案當事人的處罰。
證監會在此次處罰決定書中稱,對公司信息披露違法違規事項已調查、審理終結,對長生生物責令改正,給予警告,并處以60萬元罰款;對高俊芳、張晶、劉景曄、蔣強華給予警告,并分別處以30萬元罰款;對張友奎、趙春志、張洺豪給予警告,并分別處以20萬元罰款;對劉良文、王祥明、徐泓、沈義、馬東光、鞠長軍、萬里明、王群、趙志偉、楊鳴雯給予警告,并分別處以5萬元罰款。
此外,證監會根據《證券法》等相關規定,決定對高俊芳、張晶、劉景曄、蔣強華采取終身市場禁入措施;對張友奎、趙春志、張洺豪采取5年市場禁入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