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兩月內7家銀行因保險銷售違規被罰電銷誤導是被罰“禍首”)
11月23日,北京保監局一天連發兩份處罰函,直指兩家銀行在保險銷售過程中欺騙投保人的問題,并對2家銀行開出了合計60萬元的罰款及責令改正違法行為。
上述這2家銀行被罰均為“存在電話銷售保險過程中欺騙投保人的行為”。實際上,據《證券日報》記者梳理,今年10月份以來,共有7家銀行因為保險銷售違規被罰,其中,有4家因為電話銷售誤導被罰。
電話銷售保險仍存誤導
11月23日,北京保監局的兩份處罰函再次直指銀保銷售誤導,與以往銀行網點銷售誤導不同的是,這2份處罰函均指向銀行電銷誤導。
北京保監局處罰函表示,經查,某國有大行存在電話銷售保險過程中欺騙投保人的行為,北京保監局決定對該行處以30萬元的行政處罰,并責令改正違法行為。
北京保監局在23日的另一份處罰則表示,經查,某股份制銀行信用卡中心存在電話銷售保險過程中欺騙投保人的行為,北京保監局決定對該機構處以罰款30萬元的行政處罰,并責令改正。
實際上,《證券日報》記者發現,10月份以來,共有7家銀行被罰,其中有4家被罰原因涉及電話銷售誤導。
除上述兩家銀行之外,上海保監局10月份下發2份處罰函,也直指銀行電銷銷售誤導。其中,某國有大行電銷中存在的兩大違規問題頗為典型。
一是欺騙投保人。2016年1月份至2017年6月份期間,上述銀行電銷坐席在電話銷售保險產品時,使用與事實不符的表述向投保人促銷。問題類型包括電銷坐席夸大保險責任或保險產品收益、利用營銷手段進行不實宣傳以及對國家關于保險的政策進行不實宣傳等。
二是向投保人隱瞞與合同有關的重要情況。2016年1月份至2017年6月份期間,上述銀行電銷坐席在電話銷售保險產品時,存在未介紹或未完整介紹保險合同中涉及保險消費者核心權益內容的問題。
兩月內7家銀行被罰
除上述4家因為電銷銷售誤導被罰的銀行之外,其他銀行被罰原因也多為在代理銷售保險產品過程中存在欺騙投保人的情況。
從今年四季度以來,壽險公司開始備戰2019年“開門紅”(歷年1月份或第一個季度為保險“開門紅”階段),一些依賴銀保渠道的壽險公司也通過各種方式強化銀保銷售,而近期監管密集處罰銀保銷售誤導無疑對險企及銀行等代銷機構頗具警示意義。
一家中型壽險公司銀保業務負責人對《證券日報》記者表示,目前銀保代銷普遍面臨轉型,險企希望在銀行渠道推動交費期限與存續期限更長的保障型產品,但銀行方面此前一直銷售偏重理財屬性的中短存續期產品,因此,銀行短期內無法迅速實現轉型,難免出現銷售誤導等現象,長期來看,銀保轉型
需要險企與銀行更加緊密的合作。
此外,據《證券日報》記者梳理,今年以來共有超過10家銀行由于代銷保險違規被罰,其中絕大多數涉及保險銷售誤導,個別銀行也因為未經許可從事保險代理業務、發放貸款時變相要求購買特定保險公司產品等原因被罰。
事實上,無論是銀行代理機構,還是險企直銷渠道,銷售誤導一直保險銷售的頑疾。從銀保監會披露的投訴情況來看,2018年上半年,保險合同糾紛投訴占投訴總量的97.90%。其中,分紅型人壽保險占銷售糾紛投訴的46.67%,主要反映承諾固定分紅收益、隱瞞保險期間或繳費期間、隱瞞退保損失、與銀
行存款或銀行理財產品做簡單對比等問題。
而為解決上述諸多銷售誤導問題,今年以來,中國銀保監會進一步強化了對保險銷售誤導的查處懲戒力度:針對損害保險消費者合法權益的典型問題和突出公司,組織開展“精準打擊行動”;針對人身保險銷售、渠道、產品和非法經營等方面問題,開展人身保險“治亂打非”專項整治;5月30日銀保監
會還發布了《關于防范銀行保險渠道產品銷售誤導的風險提示》,強化銀保銷售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