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濟南市民陳楠碰到了一件“好事”:投資680元就可以每天收到40元收益金。“我已經投了好幾天了,每天都能拿到40元錢。”陳楠信誓旦旦地說。
真有這樣的好事?
據記者在調查中發現,陳楠所說的“投資680元每天收益40元”,實際上是假冒某共享單車公司推出的一項名為“個人化車主”的業務,收益期長達一年,一年后還可以半價回收“車輛”。
據記者采訪的業內人士表示,一旦出現收益過高的投資,就要警惕是詐騙或涉嫌非法集資了。
據記者向上海鈞正網絡科技有限公司(哈啰出行)求證時被告知,該活動系某人打“擦邊球”進行詐騙。
當天認購 月收益1080元
“一個朋友每天晚上都在朋友圈發一個紅包的截圖,這個40元的紅包,發包人名為‘哈羅共享(經理)’。”陳楠說,“和朋友溝通后才知道,只要投資680元錢,就可以享受到每天40元的收益,而且整個收益期長達一年。”
陳楠按照朋友提供的賬號,在微信上添加了一個名為“哈羅共享(經理)”的人,該人在溝通時直接問,是否要認購“哈羅共享單車”。同時,一再勸說陳楠抓緊時間向他轉賬簽訂認購權益書。
據記者在陳楠提供的她與哈羅共享(經理)的微信對話中,看到這樣一份資料:上海鈞正網絡科技有限公司(哈啰出行)出于發展規劃和獨占市場需要,現向社會招募大量個人化車主。每輛共享單車只需680元,由公司統一投放、管理、維護。保證車主每天每臺能收益到40元(每個月10日、20日、30日為公司單車維修保養日,停發收益金,維修費由公司支付,但維修日當天可以介紹朋友購買單車,成功介紹購買不論臺數,公司獎勵80元)。當天認購單車,第二天開始收益,一個月就收益1080元。每天18:00發放收益金。每人只可認購兩輛共享單車,收益期限為一年,滿一年后廢舊共享單車達到強制報廢,公司以半價/輛回收。
“剛開始我也擔心被騙,想想反正就680元錢,被騙就當作丟了。而且最多只需17天就可收回680元的投資,如果再介紹幾個朋友加入,時間會更短。”陳楠說,他已經收到了8天的收益金。
據記者在陳楠展示的名為哈羅共享(經理)的人的朋友圈里看到,其無論是頭像還是朋友圈內容,均與“哈羅單車”有關。
據記者按照陳楠提供的方式,在微信上聯系上了哈羅共享(經理)。互相添加好友后據記者,是想要認購共享單車嗎?隨后,將給陳楠提供的那份資料又發來一份。
在詢問需要認購幾輛共享單車后,哈羅共享(經理)就要求微信轉賬給他,同時要求提供姓名、電話和身份證號碼據記者,登記辦理好之后,公司會給一張認購權益書。
據記者手中的一份認購書顯示,認購書上除了使用上海鈞正網絡科技有限公司的名稱,還有該公司的統一社會信用代碼和工商注冊號。
年收益率竟達1885%
濟南某銀行信貸部主任曹峰接據記者采訪時算了一筆賬:每天收益40元,一年365天的收益就是14560元。但每月有3天維修保養日沒有收益,一年要減去36天的收益,剩下13160元錢。再加上一年后半價回收車輛的340元錢,收益就達到了13500元。“相當于每天投入2元錢左右,收益高達40元。”
“這樣算下來,年收益率達到了1885%。”曹峰說。
據記者又將相關信息提供給濟南一位探路共享經濟的商人王心文,他看了以后說:“這根本不可能,一旦出現收益過高的投資,那么不是詐騙就是涉嫌非法集資。”
王心文說,他曾深入研究過共享單車,一般來說,每輛車每天的運營時間為11個半小時,按照現在每半小時收費1元計算,即使這輛車每天滿負荷運轉,收費金額也不過23元。“當然偶爾也會出現收費超過40元的情況,但這種情況出現的可能性比較小。”
王心文和曹峰均表示,投資有風險,千萬不要相信天上掉餡餅。
哈啰出行發出聲明
據記者向上海鈞正網絡科技有限公司(哈啰出行)求證時被告知,這事是假的。“沒想到他們還私刻了我們的公章。”哈啰出行總部公關部李經理說。
據李經理介紹,此前在其他省份也發生過類似的騙局,他們也在收集相關證據。
就在不久前,新疆警方跨省偵破“易騎點”共享單車投資返利電信詐騙案,300余名受害人涉及全國各地,涉案金額200多萬元。同樣,深圳市公安局反電信網絡詐騙中心的信息顯示,該市最高峰一天接到10余起同類型詐騙案的報警,涉案資金多達百萬元。
“當知曉這種‘非法集資’的情況后,我們第一時間在當地派出所報警并進行了情況說明,同時發表了嚴正聲明。”李經理表示。
隨后,李經理將一份《嚴正聲明》發據記者,聲明顯示:近日,上海鈞正網絡科技有限公司(哈啰出行),從未授權任何主體經營我司相關業務。上述單車投資返利等詐騙行為均與我司無任何關系。上述行為,已經違反了國家法律規定,涉嫌詐騙犯罪,請廣大用戶注意甄別,以免上當受騙。已經上當受騙的用戶請及時、就近向當地公安機關報警。同時,我司將進一步采取法律手段以保護用戶財產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