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安徽保監局發布“皖保監罰〔2018〕20號”行政處罰決定書,對方正公估安徽分公司的相關違規行為進行處罰。
文件顯示,方正公估安徽分公司存在未按規定使用銀行賬戶收取保險公估業務報酬、編制虛假報告報表等行為,分別違反了《保險公估人監管規定》第四十九條、第九十四條的規定。依據該規定九十四條、第九十五條,安徽保監局決定對其警告并罰款2萬元。
同時,方正公估安徽分公司時任負責人潘祥發全面負責公司經營管理,對上述違法行為負有直接責任。依據《保險公估人監管規定》第一百零一條,安徽保監局決定對潘祥發警告并罰款1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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