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十一黃金周即將到來,三季度也即將劃上句點。截至發稿,今年前三季度,中國銀保監會累計對37家保險公司下發42張監管函,并對13家保險公司下發25張處罰決定書,涉及罰款總額為1488萬。
對外經濟貿易大學保險學教授王國軍對中國網財經記者表示,總體來看,這體現了嚴監管的趨勢以及監管部門懲治市場亂象的決心。國務院發展研究中心金融研究所保險室副主任朱俊生也對中國網財經記者表示,從趨勢上來看,最后一個季度或者說今年整體監管都將非常嚴格,并且重點關注違規風險的處理,監管函的數量、處罰書的數量、罰金的數量比往年要高不少。
監管函42張 涉及37家保險公司
據統計,截至發稿,中國銀保監會今年共發布42張監管函,涉及37家保險公司,主要包括產品、業務、投資等三個方面的問題,并提出相應的監管要求。
產品方面存在問題的保險公司有21家,他們分別是華泰財產保險有限公司、中國人民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浙商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安心財產保險有限責任公司、安信農業保險股份有限公司、長江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長安責任保險股份有限公司、中原農業保險股份有限公司、紫金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中航安盟財產保險有限公司、珠峰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誠泰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安華農業保險股份有限公司、信達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現名:國任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日本財產保險(中國)有限公司、建信財產保險有限公司等。
以上保險公司存在的主要問題有,條款表述不嚴謹、條款要素不完備、產品屬性分類不當、險種歸屬不當、命名不規范、免除或減輕保險人責任的條款未作明顯標示、未正確引用相關標準、費率表內容不完備、費率調整條件不明確、精算報告費率定價不合理等。
對于保險產品開發設計及備案問題,原保監會于去年5月和7月分別發布《關于規范人身保險公司產品開發設計行為的通知》和《關于開展財產保險公司備案產品專項整治工作的通知》,旨在整治市場亂象、做好保險產品監管工作、規范保險公司產品開發設計行為。
朱俊生表示,較多的保險公司在產品問題上被處以監管函,是因為保險公司競爭的載體很大程度上是產品,對消費者基礎的載體也是產品,所以很多保險公司是在產品層面有競爭的需要。而防范這些問題很大程度還是要看保險公司的經營理念,監管的規則底線要遵循。整個行業的經營理念應該更為審慎,業務發展固然重要,但需要與合規、價值等都方面平衡。王國軍也表示,保險公司要在精算、產品開發、合規等方面都要加強力量,儲備人才,盡量少犯錯誤。
業務方面存在問題的保險公司有12家,分別為中華聯合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渤海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安盛天平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招商信諾人壽保險有限公司、中美聯泰大都會人壽保險有限公司、華安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紫金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浙商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民生通惠資產管理有限公司、易安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眾安在線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等。
以上保險公司存在的問題主要有,電話銷售及網絡銷售行為不符合規定、特殊賠案管理不規范、銷售過程如實告知不規范、業務宣傳與實際不完全相符等。對此,中國銀保監會提出以下兩方面的監管要求:一是全面整改;二是完善制度。
投資方面存在問題的保險公司則有9家,分別是安邦保險集團股份有限公司、中再資產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紫金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安誠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眾安在線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幸福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和中華聯合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等。
以上保險公司存在的問題主要有,超限額投資關聯方發行的金融產品、單一資產,未按規定進行監管報告和對外信息披露、開展投后管理、保險資金運用內部審計,投資管理部門未保持獨立,股權投資運作不規范,集合資金信托計劃投資管理不規范,股票投資執行控制不嚴格,投資決策機制不完善,資金運用制度不健全,投資團隊人員不足,委托投資不規范,境外投資業務違反規定等。
對此,中國銀保監會提出的監管措施主要有四個方面,一是一定期限內不得從事相關投資業務;二是合規審慎開展境外投資業務;三是建立健全保險資金運用的管理制度和內控機制;四是完善投資業務運作機制。
處罰決定書25張 罰金1488萬
據統計,截至發稿,中國銀保監會今年共發布25張處罰決定書,涉及13家保險公司及其分公司,罰款總額為1488萬。保險公司涉及的主要問題有,編制提供虛擬材料、產品現金價值計算問題、給予或者承諾給予投保人保險合同約定以外的保險費回扣或者其他利益等。
其中,7家保險公司涉及編制提供虛假資料或報表,罰款金額共計710萬,占今年三季度以來銀保監會罰金總額的比例接近50%。王國軍表示,這說明部分保險公司的行為比較惡劣,尤其編制虛假信息,欺騙公眾和監管部門,這些行為是社會和監管部門不允許的。
朱俊生進一步解釋道,“134號文”實施以后,部分保險公司的業務遇到很大挑戰。為了減輕業務發展過程中的影響,年金保險成為很多保險公司的青睞產品。而年金保險帶有很強的儲蓄性,各家保險公司競爭的一個非常大的焦點就是它的回報率。通過較高地設定年金產品的現金價值,變相的給予回報率等方式,讓產品變得更加有吸引力。但這與監管關于精算的假設、規定相違背。
另外,4家保險公司因存在給予或者承諾給予投保人保險合同約定以外的保險費回扣或者其他利益的問題被處罰,罰款金額總計為394萬元。
其他被處罰的保險公司存在的問題包括聘任不具有任職資格人員、電話銷售欺騙投保人、自查報告等。例如,浙商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因未按規定辦理再保險,未按照規定使用經批準或者備案的保險條款、保險費率,未按照規定提取準備金,聘任不具有任職資格的人員,內控管理未形成有效風險控制等原因被罰款202萬元;紫金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因電話銷售欺騙投保人被罰款20萬元;中華聯合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湖南分公司因自查報告存在問題被罰款10萬元,并責令停止接受農險新業務1年。
值得一提的是,繼去年12月原保監會下發一則《撤銷行政許可決定書》之后,今年以來,原保監會對利安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等4家保險公司接連下發《撤銷行政許可決定書》,清退違規股權。據了解,華海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已引入新股東,注冊資本變更為12億元。在華海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之前,利安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的減資方案也已獲得批復。另外,君康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和長安責任保險股份有限公司均召開了股東大會,相應增資方案已獲通過。朱俊生表示,撤銷不合格股權與監管修訂股權管理辦法有一定關系。這反映出加強保險公司的股權管理以及背后的公司治理等問題。(記者 郭偉瑩 實習記者 竇衍鳳)